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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辞的一点认识

(2021-05-06 22:30:25)
标签:

教育

历史

文化

关于楚辞的一点认识


一、《楚辞》的简单说明

 

文学评论界通常认为,《楚辞》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浪漫主义诗歌总集,也是第一部有作者名字的诗集。

通过考证,文学评论界认为,西汉初期已有“楚辞”的说法,首见于《史记·酷吏列传》。文学评论界推测,至迟在汉代前期,已有“楚辞”的说法,其本义是指楚地的歌辞。

文学评论界一般认为,作为诗歌总集,《楚辞》成书时间应在前26年至前6年间,经历汉初搜集、刘向辑录、王逸增补等阶段。

西汉时,刘向将屈原、宋玉的作品,乃至自己以及汉代淮南小山、东方朔、王褒等人的承袭作品编辑成集,计16卷、16篇,定名为《楚辞》。东汉时王逸对刘向辑录的《楚辞》加以注释,并增入自己的1篇作品,成为17卷、17篇《楚辞章句》。北宋至南宋之间,洪兴祖作《楚辞补注》,对《楚辞章句》进行补充注释。《楚辞》已佚失;《楚辞章句》的原书佚失,现存不全;现在只留存完整的《楚辞补注》。

刘向所辑《楚辞》为16篇,其篇名为《离骚》《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九辩》《招魂》《大招》《惜誓》《招隐士》《七谏》《哀时命》《九怀》《九叹》,王逸增入己作《九思》,故《楚辞章句》《楚辞补注》为17篇。

文学评论界认为,《楚辞补注》最接近《楚辞》《楚辞章句》的原貌。现在看到的各种通行版本《楚辞》,其篇目结构基本取自《楚辞补注》。

《楚辞》成书以后,“楚辞”成为专有名称,既是书名,又指以屈原作品为代表的一种新诗体。

20世纪60年代,当代学者汤炳正就《楚辞》成书过程提出了不同观点。在其著作《屈赋新探》的《〈楚辞〉成书之探索》一文中提出五阶段论。

第一阶段,为屈原《离骚》、宋玉《九辩》两篇的合集,凡2卷。纂成时间当在先秦,纂辑者或即为宋玉。第二阶段,在屈、宋合集基础上,增加《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招隐士》7篇,凡9卷。增纂时间当在西汉武帝时。增纂者为淮南王刘安的宾客淮南小山,或刘安本人。第三阶段,在9卷本的基础上,增加《招魂》《九怀》《七谏》《九叹》4篇,凡13卷。增辑时间当于西汉元、成之世。增辑者为刘向。第四阶段,在13卷本的基础上,增益《哀时命》《惜誓》《大招》3篇,凡16卷。增辑时期当在班固以后、王逸以前。增辑是在较长时间内进行,由不同的人逐篇增辑,增辑者已不可考。第五阶段,形成后世流传的王逸《楚辞章句》十七卷。王逸把《九思》附入《楚辞章句》,《九思》的叙及注文,应当是后人所为。

权威的《辞海》(1999版及2011年版)对词条“楚辞”的释义为,“刘向乃编辑成集,原收战国楚人屈原、宋玉及汉代淮南小山、东方朔、王褒、刘向等人辞赋共十六篇。后王逸增入己作《九思》成十七篇”,采用了文学评论界的公认观点。

对《楚辞》各卷的某些诗篇、诗章的作者,文学评论界多有歧义。例如,王逸在《楚辞章句·叙》中说,《楚辞》中有屈原作品25章;此外《楚辞章句》在《大招》处又注,“屈原之所作也。或曰景差,疑不能明也”。

《楚辞》对中国文学发展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对后世诗歌乃至其他文学体裁产生深远影响。王逸说,“后世雄俊,莫不瞻慕。舒肆妙虑,缵述其词。”

屈原作品以楚地的方言,表现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叙写了楚地的山川人物、历史文化和物产风情等,具有浓厚的地域文化色彩,兼具感情奔放、想象丰富的特点,从而使《楚辞》具备奇妙艺术魅力。《楚辞》以屈原作品为主,其余各篇则承袭屈赋的形式,句式较活泼,运用楚地的方言声韵,具有独特的韵律。后世称此种诗体为“楚辞体”、骚体、以“风骚”指代诗歌。受《楚辞》影响,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各种文学体裁皆不同程度地从中汲取精神与艺术的滋养,更加充分地发挥想象力作用。

 

二、“楚辞”的形成

 

“楚辞”与《楚辞》不同。

“楚辞”本义是楚地的歌辞,或亦可叫做楚歌,是古代楚地民歌。楚歌带有鲜明的楚地文化色彩,当在春秋战国、秦汉两代流行,声声不歇。那个时候,诗与歌应该没有明显界线。

有人认为,楚歌有别于《诗经》中的四言体诗篇。楚歌在隔句末尾,有规律地缀以“思”或“兮”,形式上另有特色。先秦时期的楚歌,散见于《诗经》的“周南”、“召南”及部分古籍中。春秋战国、秦汉时期,楚歌进入宫廷,登上庙堂,受上层统治阶级喜爱,得以流行。楚歌形式为屈原所吸收,发展成为参差错落的“楚辞”。

也有人认为,“兮”是荆楚方言。楚国地域最早为湖北,春秋时为两湖,战国得以进一步扩展。楚歌上承“楚辞”,下启汉赋,楚声延续了荆楚方言特点,多带“兮”字。楚歌在句式上横仿“楚辞”,以七言、四言为主,多用“兮”。这个诗歌形式特点最早为屈原使用。这个说法显然是以为楚歌来自“楚辞”,而且还将诗与歌看作为两种艺术形式。

我以为,“‘兮’是荆楚方言”这个判断正确,但“楚歌来自‘楚辞’”的说法有误,而在那个时代,诗与歌实际是同一种艺术形式。

实际上,即便在当代,歌词仍然属于诗。只不过,现在绝大多数诗、歌词都没有得到谱曲,不能歌唱。而先秦、秦汉时期,乃至更晚的时代,比如唐代、宋代,诗词都可以歌唱,至少可以吟唱、咏哦。先秦、秦汉时期,不仅诗与歌不分彼此,而且歌与舞相伴。因此,《诗经》有“载歌载舞”诗句。有故事道,刘邦作《鸿鹄歌》时,对戚夫人言:“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可见,歌舞常相伴。

我以为,《诗经》至《楚辞》之间,一定存在大量的诗歌即民歌。不仅楚地有楚歌,其他地方也有自己的民歌,燕赵有燕赵之歌,吴地有吴歌,等等。

绝大多数各地民歌都没有留存到现在。即使《诗经》十五国风,所收集民歌也没有囊括当时各地。少量古代民歌散见于古代文献,但现已无法确定,留存的古代民歌属于何地。

我推测,刘邦出生成长于沛郡丰邑(今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在秦灭楚以前,此地属于楚国,因而,刘邦喜欢楚声。因此之故,楚歌在汉代比较盛行,于是,比较于其他地方民歌,古代文献记录的楚歌更多,例如,《沧浪歌》、项羽的《垓下歌》、刘邦的《大风歌》《鸿鹄歌》《为戚夫人歌》、刘彻的《秋风辞》《瓠子歌》、刘弗陵的《黄鹄歌》、汉高祖刘邦宠姬唐山夫人的《房中祠乐》、李陵的《别歌》。

作为一种诗歌体裁,我以为,盛行的楚歌是形成“楚辞”的基础,但楚歌并非从汉代开始。汉代皇室喜爱楚歌,促使刘向编成《楚辞》。屈原、宋玉作品的艺术魅力,感染了许多文人,推进了骚体(“楚辞体”)诗歌的创作,造就了“楚辞”成为一种诗体。

 

三、《楚辞》的性质

 

《楚辞》仅仅是文人创作的“楚辞体”诗歌的结集。

我以为,民间传唱的楚歌是下里巴人版“楚辞体”诗歌,地位相当于《诗经》的《国风》;屈原、宋玉为代表的文人作品为阳春白雪版“楚辞体”诗歌,作用仿佛《诗经》的《雅》《颂》。楚歌是“楚辞体”诗歌的重要组成部分。

毋庸置疑,《楚辞》对中国文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后世诗歌乃至其他文学体裁产生深远影响。各种文学体裁如诗歌(包括唐诗、宋词、元曲、自由体诗等)、小说、散文、戏剧等,均由《楚辞》获得艺术营养。

但是,我以为,为《楚辞》冠以“浪漫主义”之类的标签,实在是极其无聊的行为。

各种形式的诗歌中,都广泛使用各种修辞手法。为使作品散发出魅力,诗歌作者使尽各种解数,充分发挥其想象力,尽情释放其情感。在文学艺术角度,应该无须为诗歌作品贴上标签。

那么,又何必非得为《楚辞》加上浪漫主义“桂冠”,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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