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私通欲杀儿子
结果败露反杀了奸夫
文/大河奔流
据《棠阴比事》记载:
唐李傑為河南尹,有寡婦告子不孝。傑察其狀非不孝者,乃謂曰:汝寡居惟一子,今罪至死,得無悔乎?婦曰:不順之子,寧復惜之?傑曰:審如是,可買棺來取尸。因使人覘之。乃謂一道士曰:事了矣。俄將棺至。傑尚兾其悔,而寡婦堅執如初時。道士在門外,宻令擒之,一問承服曰:某與寡婦有私,常為兒制,故欲除之。乃杖殺道士,以棺盛之。
翻译成白话:
唐代李杰任河南府尹,有个寡妇来告儿子不孝。李杰观察下来,她儿子不象不孝的人。就对她说:“你是寡妇,他又是你唯一的儿子,如果判他死罪,你不后悔吗?”寡妇说:这样一个忤逆不孝顺的儿子,宁愿他死了,不后悔。“
李杰说:”那好,你去买口棺材来收尸吧。“
暗地里派人踪她。果然,寡妇出去后就对一个道士说:”事情解决了。“
一会将棺材送到府衙。这个时候,李杰还希望寡妇念及母子之情,后悔。但寡妇神情坚定如初。
道士在衙门外,李杰密令逮捕他,一审问,道士承认并交待说:”我与寡妇有私情,常常被她儿子制止,所以要除掉他。
于是,李杰判定杖刑,杀了道士,用那棺材装了他的尸体。
按照大唐律法,李杰用刑准确,否则不会作为典型案例流传于今。
这个故事,在各个朝代有各个朝代的理解。以我们今天的道德观来看,这个寡妇告的也没错,寡妇改嫁,是她自己的自由,他儿子强加干涉,虽谈不上不孝,不顺是肯定的。可能大唐律法是把“孝顺”二字用在一条律法上,所以不支持她的诉状。
他的儿子也是够悲催的,孤儿寡母,本就是人间悲伤事,最后自己的母亲为了一已私情竟想要了儿子的命。
中国人自古以来崇尚母爱,认为母爱是人世间最伟大的,其实,在几千的封建社会里,并非母亲本身伟大,女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能生育出更伟大的儿子,而不是自身价值的体现。女人向来是处于从属地位的,自《礼记.子夏传》开始,就为妇女制定了详细的礼教规则: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规定了女性的权利与义务都从属并依附与男人。这个寡妇,显然不满足于这个封建礼教的束缚,把一腔怨气撒向自己的儿子,想要用儿子的命来实现自己的自由。
李杰的判罚,仍然维护的是封建纲系,既没有判死儿子,也没有判罚寡妇,最后拿躲在门外的道士是问,并杖杀之。这个结局是整个封建社会所乐意接受的。
真正的倒霉蛋,就是那个道士,害人不成反害了自己。
二0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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