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庙观的道士和尚也是事业编制
文/大河奔流
据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记载这样一件事:
乌鲁木齐八蜡祠的道士,八十多岁了。一天晚上,他把七千钱铺在席子下面,躺在上面死了。
大家讨论说用这些钱来安葬他,夜里老道士托梦给工房吏邬玉麟说:“我为官家守庙,官家应当给我棺材。钱是我辛苦积攒的,请放在我的棺材里,等来生我自己来拿。”邬玉麟同情他,答应了。
安葬完毕,邬玉麟叹息道:“把钱放在棺材里,埋在旷野之中,等于用美玉随葬,必将被人盗墓。”我说:“用他的钱买棺材,他尚且能托梦,如果开棺抢钱,他肯定要报复。谁能为七千钱而和鬼拼命呢?肯定没事。”大家都笑,然而邬玉麟说的是正理。
从这件事中我们可以阅读出这样的信息:
一、清代部分庙观是国有的;
二、道士是政府请去守庙的,是有事业编制的,应该是那种自收自支的性质;
三、和尚道士是特殊职业,无子女,死了,是由政府负责丧葬费 ;
四、清代中期前的官员道德观都比较高,百姓的思想也比较朴素;
五、纪晓岚虽然因罪发配到乌鲁木齐,但是小日子过的还是蛮开心。
二0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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