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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根香,错了就不要死扛着,我不向你索赔的!

(2010-03-09 22:27:44)
标签:

常州电视台

一个心眼

城市频道

食品店

三月

分类: 随笔的事

 菜根香,错了就不要死扛着,我不向你索赔的!


文/大河奔流


《菜根香,你拿过期一个月的食品卖缺德不?》一贴发出后,得广大网友支持,表示感谢。
   本意不是与谁过不去,也不是要索赔,毕竟我肚子没有吃坏。只是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类似食品时多长一个心眼,告诫一个食品店不能昧着良心做生意。遗憾的是化龙巷上没有看到菜根香的解释。
   9日晚偶然看常州电视台城市频道报道此事,前面部分没来得及看,后面的菜根香的解释到是听到了:日期打错,少打一个2,即2月25日。
   对此我表示不能接受:
   第一,2与5之间是分隔的
   第二,退一步,如菜根香所说2月25日生产的,到3月3日,7天之末了,你卖这样的食品亏心不?
  菜根香,我是你的老顾客了,我没吃坏肚子不会向你索赔的,你错了承认错误不脸红,何必强词死扛呢?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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