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送书作稿费PK读书人窃书不为偷
文/大河奔流
鲁迅先生在《孔乙已》曾描写一个穷困潦倒文人孔乙已,偷书时给人捉住,强词申辩:读书人窃书不为偷。说的是文人对自己的喜好因付不起钱而偷书。这故事大多数读书人都知道。而现实生活以送书作稿费恐怕大家就没听说过。
一大早上班,收到某杂社的邮件(思衬良久,还是不点名吧),沉甸甸的,当下心中窃喜。不出意外应该是我的某篇小文又给刊用了。
打开一看,包裹包着二本书,一本是杂志,一本是某人写的书。奇怪!杂志社现在除了刊用稿还赠书?
翻看杂志,果然我的那篇写村里的痰盂的文章,刊登在上面。再翻开那本赠送的书,打开目录,写的大多数是本单位的通讯类。看这作者的简介,与我一样,也是个吃银行饭的。再仔细翻阅,里面夹着一张纸条,上写的意思是:杂志社经费紧张,权以书代替稿费云云。
这做法着实让人不悦,这里面有几个值得质疑的地方:
一是我那篇文章,字数在2000字左右,而且刊用位置在前几页,质量应该算不错,按时下惯例,杂志刊用怎么着最低也得一至二百元稿费左右,而这书仅18元。多余的款哪去了?一期杂志下来,文章也有三四十篇,这款项也是可观的。
二是那出书的人与杂志社无论从内容与出版社,都是不相干的,怎么由杂志社推销他的书?里面莫非有什么交易?
三是用稿本是图个乐子,谁也不真的指望那稿费,杂志社经费紧张完全可以在网上贴个说明,不付或少付都是可以的,为什么要强行用书充当稿费呢?何况还是部级全国发行的刊物呢?
先看那同行出的书,一篇就没看得下去,再看那人简历,个人社会地位不低,不象缺钱花的人。本就是个商人,非得朝文人堆里挤,正如他所言,喜欢写作,就算你的爱好吧,但也用不着做起这种换钱勾当呢。
再想这家杂志社,我不知道这种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杂志社集体的意思,但照这种思路办刊也不会长久,为作者所不耻呢。
其实写作纯粹是种爱好,真的当自由撰稿人职业的毕竟很少,自己的文章变成铅字图的是个乐子,稿费多少作者谁也不会在意。早年我从事办公室工作时,因为有报道考核任务,写单位通讯报道,3元、5元的稿费都有,谁也不会当回事,真的跑邮局或报社电台去取,相反都会把那稿费领取单当宝贝一样留着,作纪念用。反而因为收到稿酬通知单,同事闹着借此名义,互相请客,并乐此不彼呢。
稿费多少没关系,有没有也没关系。比如这新浪博客,一分钱稿酬不给,那几百万的博友,照样写的不亦乐乎。虽说这做法霸道些,但是人家是有言在先,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君不见那徐美人上千万的点击,无一分稿酬,照样玩的心跳。本来我还有整理一下自己博客里的杂文,想出本集子,现在看来,趁早打销念头,否则自己也要丢人现眼了,还是玩博吧。
对比孔乙已的那句名言:读书人窃书不为偷。这家杂志社就高明多了,这假文人出书与出版社挂起勾来,也是个办法,以书作稿费,窃都算不上。聪明人想的办法,高实在是高!
毕竟这家杂志社是个大社,但愿正如字条上所言是一时经费紧张,出此下策。千万不要里面弄出个什么贪污腐败来。多虑了!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