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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还会兼职经理吗?(145+28+3)

(2016-07-06 22:30:22)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公布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第一感觉是很轻松了,作为医院的院长,是否不再担任经理的角色,我相信是每一位院长的心理活动。什么是院长,医院院长主要的工作是如何提升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质量,如何让患者在医院得到有效安全的治疗,有何让患者在医院享受到先进的医疗技术,如何让医务人员在业务上变得越来越优秀。而目前中国医院的院长,这些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还必须承担在国家严重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如何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营,如何通过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维持基本的业务量所需要的最低的人力资源,如何化解医疗纠纷,保证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等等一系列经理的职责,当然这是冠面堂皇的说法,用媒体的说法,保证医院的利益与效益(说句实在话,何尝不是如此)。国家的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经营不善,是没有办法生存的。医院没有效益了,医务人员跑了,医院垮了,变成了国家的包袱,甚至出现上访,这也是院长们担心的,更加是社会的问题,谁来看病呢?
      我简直有点高兴惨了.........且慢
     面对这篇报道,笔者仔细研读,结合了湖南省长沙市今年一月开始的药品零差价实施结果以及今年十月开始,湖南省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进行了分析。
     改革原则:要遵循医院收入不降,公众总体负担不增,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原则
     改革要求:“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总体要求
     解决问题: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原来的三个补偿渠道变成两个补偿渠道,就是通过我们的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让医疗机构不要再通过药品的收入来维持运营。第二个就是通过改革,使医疗服务价格的内部结构更加合理。
    这是这次改革的干货。湖南省长沙市已经实行,药品实行零差价,这是最大的亮点,也是改革的根本点。药品零差价,医院的损失有多大?这有两笔账,两种算法
    第一种算法,就是按照当前的医院药品销售价格乘以13.4%(药品进价顺价加成15%,利润率13.4%),而药品的进价是由国家组织的招标采购确定的。这一种算法是官方认可的“合理利润”
     第二种算法,这是目前医院药品利润的实际情况,因为所谓的集中招标对于药品的供应价格并未能踩到底,还有空间,并且,药品13.4%的利润,对于一些医院而言,药剂科加上仓储、房屋、人力等成本消耗,几乎是没有真正的利润结余,所以医院都采用了二次议价,一般来讲可以增加8~10个点的利润以上。
       药品零差价,医院的利润减少,也就是医院的补偿渠道少了一个, 此外,还有大型检查费用还将下调10%左右(有不同的地区差异)。国家将通过提高财政补助以及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连个渠道进行补偿。
       湖南省针对这一块对医院的补贴的方案是8:1:1,也就是通过价格调整,可以补偿80%,财政补偿10%,医院自行消化10%。
       这就意味着财政补偿必须提高,提高多少,目前湖南省是减少部分的10%。大型检查的好计算,也即是检查的收费的1%,但是药品减少的利润基数如何确定,似乎只是承认第一种算法。
       如此算来,尽管看起来财政补贴达到10%,实际上,只有6%左右。
       最为关键的是,目前,医院的这一块财政补助的提高,许多地方并没有真正落实,地方财政能否拿得出钱来?第二,医院自身的若与当地政府没有隶属关系,将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情,例如湘雅系统的医院,在今年的长沙试点就没有得到过财政补贴,长沙市区的省属医院也还没有落实。
       那么,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院能够补偿多少呢?根据兄弟医院的自行交流,只有50%左右。那么,自行消化的可能性呢?不好说,因为目前患者的就医体验喝中药,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也是无法消化的。
     这样计算下来,这一轮医改的实施,结果是:财政补贴没有真正到位,因为计算基数不是医院真正的药品利润为基数;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可以弥补部分。两块增加的医院补偿资金大概在药品零差价以后药品利润的50~60%左右。
      做惯了经理,习惯数据的推演,以为可以制作院长啦,结果还是要做经理。郁闷!!!
      就在推算的时候,看到了一篇统计材料,中国的医疗卫生投入占GDP比重榜上150个国家地区中排在123名,倒数28名。只有5.5%,而美国是17.1%。
    排名如此靠后,这样的情况下搞医改,为何不考虑再投入上真正下点功夫,而不是从医院医生上打太多的主意。查一查数据,再分析一下。
      还是做兼职经理的命啊!!

[聚焦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启动来源(http://news.sina.com.cn/c/nd/2016-07-06/doc-ifxtsatm1474429.shtml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公布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今后,我国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改革过程中,要遵循医院收入不降,公众总体负担不增,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力争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初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一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改什么?

  那么,什么是医疗服务价格?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改得是什么呢?

  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机构对患者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包括门诊、住院、各项检查、治疗、检验、手术等项目的价格。在改革启动前,医疗服务收入、财政补助、药品加成是公立医院收入的主要渠道。受“以药补医”机制等因素制约,之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总体偏低,公立医院需要靠药品加成来维持正常运行,有些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甚至占到了整个收入的四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 朱德政:药品收入在整个公立医院的收入当中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可能会出现一些用药行为的不规范,甚至出现一些多开药的情况。

  而在原有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中,医疗服务项目间的比价也不合理,诊疗、护理、手术等价格偏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治疗等价格偏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 朱德政:这一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原来的三个补偿渠道变成两个补偿渠道,就是通过我们的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让医疗机构不要再通过药品的收入来维持运营。第二个就是通过改革,使医疗服务价格的内部结构更加合理。

  二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如何改?

  以药补医机制的破除,意味着公立医院原先最重要的收入渠道没有了,如何为公立医院找到合理的补偿机制成为这次改革成败的关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方面关系到公众就医费用支出,一方面关系到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转,那么,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到底是如何改的呢? 

  按照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总体要求,目前,安徽、江苏、浙江、福建等4个省市试点的城市公立医院已经把药品加成从医院收入中剔除,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这部分价格空间,提高了之前偏低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之前偏高的CT、核磁共振、高压氧仓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治疗费用。在确保患者总体就医费用不增加的前提下,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调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 朱德政: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就是要综合改革,第一个就是要确保我们的医疗机构能够持续的运行;第二个,要保障我们的医保基金能够承受,我们要求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都要按照规定纳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确保我们的患者的费用总体上不增加。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降低虚高价格。规范医生诊疗行为,合理使用药品和耗材。

  江苏物价局副局长 孔祥平:通过现在这个改革,对于医院来讲,改变了它的收入制度,更深层次改变了医院未来经营、管理和发展的理念,由过去扩大经营规模,多卖药,多开药,而专项去创新医疗服务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这个改善医疗服务质量,那么同时改善医院自身的这个经营管理。

       三问:未来医疗服务价格如何管?

        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特别强调有升有降,降的是药品加成和检查检验的费用,升的是诊疗、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那么如何确保该降的费用降下去?未来医疗服务价格将如何监管呢?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建立一个评估机制,要跟踪了解改革的进展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 朱德政:评估机制很重要一点就是评估我们在改革过程中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政策效果,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要落实到位,提高哪些项目价格,降低哪些项目价格要落实到位。

  此外,在价格监管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也要求各地要加强药价的监管。对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医药价格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 朱德政:现在国家发改委实际上建立了一个 12358的价格监管平台,通过这样的平台及时的回应老百姓的关切。 (央视记者 王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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