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时候,我写下了我一生中的第一个小说。就是这篇《小腰的9小时》。大约过了半年,邓一光来北京,吃饭的时候,他说写出来就应当发表。
那么,究竟可以发表在哪里呢?
一光说你给飞宇吧,他在南京办《雨花》。
我不认识毕飞宇,但我上大学的时候就读过他小说的.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并不是专业作家,而是一名文学编辑。我把小说打印出来,打了2份,其中一份自己留着。我给毕飞宇的信写得很短,战战兢兢地,打了邓一光的旗号。
很长时间,没有消息。突然一天,接到毕飞宇电话,我慌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先通知我发在2004年5期上,接着通知我小说很有趣但技术上很幼稚,所以他改了很多地方。毕飞宇的气场是霸道的一种,我只是听,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以后的电话中,他给我讲写小说的要决,我都记录下来了,一共12条。其中重要的论点是他所坚持的“短篇是短的”。
然后我收到了样刊和稿费。我用那稿费买了一条红色的裙子,剩余的钱买了些吃的,寄给爹妈。
又有一天,告诉毕飞宇这个小说被《中华文学选刊》选了,他懊恼地说,要是我不去埃及玩,你一准能获得雨花文学奖。
年底的时候,小说被编进了《2004年中国短篇小说精选》。我的一位作家朋友说,中国作协那么多专业作家,很多到老作品也没进过年选。我才知道,年选原来也是待遇一种。
我是个混乱的人。小说的全本找不到了,只找到这个,赶紧放到博客里,否则总有一天连这个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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