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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怀念那些狼烟四起的流金岁月

(2006-01-08 16:48:37)
(当年没看完那本书的后一半,就写了书评,不严肃)
 
    相信很多人像我一样,在深夜里,躲在这个偌大城市的某个局促之寓所的闷热角落里读这本书。在昏暗的床头灯下,摊开书本,便陷落在茫茫草原的烟尘往事之中,再抬头已是晨光熹微。
  第二天,我们仍像是木头人一样,应付着沉重压力和超级郁闷下的现代都市生活。
  图腾(totem),听上去就是一种无限古老的东西,现代人与其说拿它来作为信仰,不如说在作秀一种怀念。怀念那些有图腾的日子,那是些绿色天然的日子,纯粹地迷失在作者细密的前现代派笔法下的传说之中。
  千年的蒙古草原,赤裸地坦露着敦实的胸膛,草场上一岁一枯荣,无声经受着黑灾、白灾的祸害,上演着一幕幕或慷慨悲歌,或温情脉脉的故事。有关草原的故事,主角既不是巴尔扎克笔下的贵妇人和野心家,主题也不是托尔斯泰笔下的道德外衣中人性的苦苦挣扎。知青和牧民们主要的是故事的旁观者,在舞台上真正的演员是马、狗、羊群、獭子、野兔、草原鼠、天鹅和老鹰,而唯一的主角,就是那颇具颠覆意义的“大灰狼”——狼从没有像在这本书里这样,被设定在故事的核心,并致以崇高的敬意。狼群机智而残忍,小狼野性而纯真;围绕于此的是那些活灵活现的草原生活细节和扑面而来的草原气息,那是一个个逼真传神的故事:“飞狼传说”、“群狼围捕黄羊”、“巴雅尔钻狼洞”、“人狗围狼大战”、 “蚊灾中的马群与狼”……直到这出狼之悲剧的毁灭性部分“爆竹炸狼”、“辣椒水熏狼”、“毒药药狼”、“苇子地烧狼”、“自杀的狼夫妻”、“吉普车上开枪打狼”等等。而作者的态度转变也经过了由怕狼、羡狼、敬狼、直到养狼并梦想“与狼共舞”的过程,最后,只剩下徒呼奈何。
  相信更多的读者都是如我这般野狼的票友,为一个“狼”字而购买了此书。读此书前,我能被约略被狼勾起的阅读记忆是杰克•伦敦那些关于育空河一带大把大把凛冽中带着火热的粗砺文字;狼,本身是另外一种硬汉形象而已,是硬汉精神的别样一种象征。
  腾格里长天在上,草原上强悍的牧民与狼相互成全,甚至相互喂养。狼是一种飞翔之兽,衔着牧民们千百年的梦想与豪情气冲干霄,何等惊天浪漫的宗教想象!
  而狼也不复存在,草原也不复存在。连“天”也成为普通不过的大气层,受“天气预报”那种古怪玩艺的嘲笑。
  狼群们死掉了之后,人和天也就断绝了来往;对腾格里的信仰像是断了线的风筝,终于飘向渺茫。
  在城市中,我们褪色了关于英雄时代的记忆,寻找一本书,盼那书能够又野性,又忧伤……
  可恰恰是本书作者的学究气——那种“汉人”真正古怪搞笑的“劣根性”,破坏了本书原本诗意的局面。
  狼们被附以了什么种族—历史—文化的意义,成为了没有情趣的狼们,而降低了他们的自然意义,或者,宗教意义。
  整本书最饱受非议的部分就是结尾一章:“理性探掘——关于狼图腾的讲座与对话”。
  本书的结尾由于“理性”而缺乏文艺作品多岐含义而可能形成的高度与深度,作者有点拙劣地站在狼们的尸首之上继续表演——似乎是在小学生的课堂上放了一场好看的电影,播映结束,语文老师却提笔在黑板上归纳出电影的中心思想……
  而小狼之死不是一个隐喻?作者写道:“他有时甚至憎恨自己的研究成果,正是他的好奇心和研究癖,才断送了那七条小狼的快乐与自由,他的书稿是蘸着七条小狼的鲜血写出来的……”(第371页)而这个“理性探掘”在以同样的方式贻害着整本《狼图腾》的意义。我好奇的是竟有评论认为这是“文体创新试验”,搞不懂,跟我们小时候在作文后边总是加一个揭示通篇意义的“光明”的尾巴,有什么区别?
  记得福克纳在写死去的阿尔贝•加缪的时候,只是说:“这个人,他曾经存在过。”
  狼们曾经动物凶猛地存在过,那是些活生生的日子,独立于人们的牵强意义之外地奔跑跳跃着,融合于原始图景的天地和谐之中,很多年之后,还让我们一回回地感动。
  是呀,狼们曾经活过——只是无限怀念那些狼烟四起的流金岁月。 (编辑:赵露)
《狼图腾》姜戎著 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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