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市场再起波澜---深圳3.25购房新政之后已经发生交易、已诉案件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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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市场再起波澜
深圳3.25购房新政之后已经发生交易、已诉案件何去何从?
原本平静如常的深圳房地产市场,基于上海调控政策的出台,在2016年3月25日晚深圳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武汉、南京也相续出台了相应的调控政策,每一次调控政策都是一次交锋,深圳在2010年10月1日限购政策出台之时,就曾引发大量的诉讼,而深圳这一次政策主要影响的就两点1、购房资格的社保由1年改为3年;2二套有结清证明的,由三成改为四成。又会引起怎么样的波澜?对于原本具备有购房资格,因为政策的变更导致失去购房资格的,会如何处理?因目前没有出台详细的细则,所以提出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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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次并没有对于限外令进行调整,港澳台同胞还是可以购买一套,而其他境外人士,仍然是可以通过一年的纳税证明来购买深圳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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