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深圳房地产律师:房产证未办就出售 需注意后续履约问

(2010-08-07 12:14:27)
标签:

深圳房地产律师

深圳二手房律师

刘子孺律师

期房

房产

分类: 法律—房地产

深圳房地产律师:房产证未办就出售 需注意后续履约问题

               来源:南都     采写:南都记者 魏终超

  读者刘先生:我买了一套新房,已经入伙,不过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最近我急着用钱,而我的一个朋友又很喜欢我的房子,我想把房子提前卖给他,可以怎么操作?

  记者帮忙: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刘子孺说,最可行的办法是签订一个买卖合同,然后等房产证出来后再过户。目前法律对签订这样的合同认为是有效的、正常的买卖合同。不过就算是再好的朋友,也要注意三个方面的事情:一是房产证是否能够正常办出来;二是要办理出来房产证还需要一段时间,如果房价出现波动,就可能存在一方违约,所以双方应该对违约金多少协商好;三是房产证办理出来之后的履约问题,合同里面要约定好房产证出来后多少天内去办理过户手续。

  还有一个解决办法就是和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再卖给他朋友,不过这需要跟开发商关系很好,毕竟已经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做了备案,要撤销备案需要走法律程序,而且已经抵押贷款,去银行解除抵押手续都比较麻烦。

原文网址:http://www.cnstock.com/index/gdbb/201008/733665.ht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