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下房产纠纷频现 律师建议谨慎签订购房合同
(2010-06-22 18: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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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搜房网友反映,目前“代买房子”的现象比较普遍。但刘子孺律师建议置业者不要这样操作。因为假如出现诉讼的话,可能房产将会被法院查封或者出现其他的诉争。另一网友网友提问:如果开发商承诺园林有一个游泳池,但是交付时游泳池却缩小了一半,又或者承诺有幼儿园,但是交付时没有,这种情况可以追究开发商责任吗?资深律师梁赤表示,业主入伙后发现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要追究责任的话,前提条件还是要看合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承诺那样将无法追究。不能单凭广告上的说辞作证,这种情况不一定能够追究得上开发商的责任。
新政出台后坊间关于规避新政的“对策”、秘笈层出不穷。几位律师也表示新政存在一些法律漏洞。关键看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度。而对民间较为流传的“假离婚”事件,几位律师声称为买几套房假离婚是不可取的。而真正这样操作的人较少。
为了避免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几位律师总结归纳了几点注意事项。一、尽量把合同完善,防患于未然。二、详细约定是按揭不成或按揭不足。三、看清赎楼方式。四、确定首期款转定方式。五、谨慎代签合同。六、口头承诺无效。七,产权问题。八、阴阳合同。律师团成员强调,买房前最好对自己经济能力及家庭有没有购房、银行信用做一个综合评估,为了规避一些屡屡出现的房产纠纷问题,购房者可以在买房过程中找律师陪购或者把购房合同给律师审核一下。
最后,搜房律师团几位律师集体表示,目前,政府部门对深圳混乱的审判现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呼吁深圳中院应效仿上海成立一个专门的房地产指导意见。
原新闻网址http://news.sz.soufun.com/2010-05-28/33925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