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律师妖魔化有意思吗?
(2009-12-18 1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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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孺律师李庄律师重庆打黑律师妖魔化杂谈 |
分类: 法律—其他 |
重庆这次所谓的律师造假案,至少达到了一种目的,那就是让大家发现律师都不是好人。在一项如此大家都支持的打黑运动中,还跟公安机关对着干,要替黑老大减刑。把律师妖魔化的目的很明显。
为什么这样说,我们可以看下流程,12月12日李庄律师被依法拘传,13日检察院马上批捕,行动之速度,是我在别的案件中所没有见过的,而14日马上所有的证据,所有的案件细节均已经出现在《中国青年报》上,我想说的是,就目前我所碰到的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均以案件保密需要,均不允许律师阅卷,但是就这个案件,侦查机关就不需要保密了?在侦查阶段公布证据以及案情是否构成泄密?同时这证据也充分得太快了,至少现在公安公布该证据的目的就是想该案已经是铁案了,李庄律师“伪证罪”是铁定形成的,提前在造就就媒体攻势。是否有没有想过,该案在没有判决之前,李庄律师还是无罪的。
是的,打黑是一项政治作任务,也关心到我们民生,作为律师的我同样支持,但是我也希望打黑也在保证法律公平,前段时间看新闻,还说重庆警方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意见,那同样的,所有的涉黑犯罪嫌疑人均可以聘请律师为他们提供无罪或罪轻辩护。这就是公平。不管怎么样,他还是有说话的权利。
到目前来讲,李庄律师是否真的有罪,我无法判断,至少在判决生效之前,我认为他是无罪,同时希望该案能异地审判。当然这也给广大的律师提个醒,在刑事案件中慎之又慎。也告诉重庆警方,或者甚至于是全国警方,完全没有必要把律师妖魔化,这有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