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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千万不要打官司—一起客户告公司官司始末(三)

(2008-11-05 23:06:47)
标签:

官司

始末

肺炎

负面新闻

月子

杂谈

分类: 奥运开聊
    w女士起诉公司的原因主要有两部分,其一是由于孩子生病,她要照顾孩子没有做好月子,当时她哭造成了眼睛痛,但是没有医院诊断的证明,和任何看病的记录,所提供的证明是一张她眯着眼睛照的照片,用来证明她的眼睛有病。法官听到她关于眼睛的这个陈述,结论就是无法证明眼睛有病的诊断,而且怎么能与一年半以前住在坐月子经历相关呢?

 

    其二是孩子18天时的感冒肺炎,导致了以后容易生病,发育不好。但是没有任何医院的看病记录和诊断证明。怎么能说明后来的身体问题与当时的感冒肺炎相关呢?孩子小的时候患感冒甚至肺炎都是常有的事,没有例证说明得过肺炎就会影响日后的健康。新生儿肺炎是能够完全治愈的疾病,不会有任何后遗症。因此这样的联系也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

 

   结论是由法官做出的,很明显,w女士的起诉没有可靠的证据,败诉的结果等待着她。诉讼费也需要败诉方承担,那也实在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几千块钱。且不说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我们确实是胜诉,完全的胜诉,但是我并没有一点高兴的感觉,首先,为此我们付出了3万的律师费,其二,我们投入了几乎3个月的时间和精力去取证,准备材料出庭。其三,我们被w女士的媒体轰炸搞得心力交瘁,负面新闻对公司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其四,3个月没有时间经营没有时间管理,公司工作近乎停顿状态,直接影响效益。其五...

 

   对于w女士就更不用说了,败诉方承担的费用,承担的精神压力,更加严重。总的来说,本次官司没有真正的赢家。反思过后,深感应该早期与w女士沟通,交流,换位思考,她和孩子身体不好是她打官司的最初理由,尽管因为有些所谓高参出的并非好的主意,把她拖进了这起官司,结果却是受损失和不愉快的结果。我们也没有好多少,尽管胜诉,没有人在媒体上为我们正名。依旧是负面新闻。所付出的费用也并不少。

 

    结论就是一点:打官司的成本很高,原告被告损失都不小,没事千万不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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