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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秦
《史记·刺客列传》非常有意思,尤其《荆轲刺秦》一篇,被电影小说表彰了很多回了,基本劳动人民耳熟能详。实际上我认为荆轲傻乎乎地跑去杀秦王政,即便成功了,也算不上什么仁人志士。杀人算什么?匹夫之勇罢了。匹夫之用而激怒强秦,使燕地流血三千里,燕太子丹不过是个三流政治家。匹夫有何可记?
《刺客列传》开篇记刺客曹沫。曹沫“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春秋乱世,齐强而鲁弱,战不胜,割地求和,未必就是曹沫之过。鲁庄王要议和,“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在柯这个地方两国领导人会晤谈判割地事宜,齐鲁都很郑重其事。未料,酒酣耳热之际,“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 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今齐数侵鲁,鲁之城坏,即压近齐之境也。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自古齐鲁相连,又皆起于殷商后裔。曹沫的话很巧妙,先把刀子架人脖子上了,但并不威胁齐桓公。齐鲁相连,唇亡齿寒,这个话给了齐桓公一个下台阶。
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於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管仲辅桓公而霸天下,举的是“尊王攘夷”的旗号,春秋之际,礼法未尽坏,言必信,行必果。战国乱世,礼崩乐坏,行的都是纵横家之权谋诡诈之术,秦国干脆把周王室都灭了。曹沫的手段不高明,但从他的“颜色不变,辞令如故”就晓得,这不是匹夫之勇。曹沫这个故事很干净,短短两三百字,就讲清楚了。
《荆轲列传》这个故事的叙事手法就完全不一样了。太史公的文笔一向很干净,讲荆轲,却讲得很烦琐,足见,太史公很重视这个平民刺客。刺秦故事发生在秦即将吞并天下的前夜,这个故事在西汉可能流传很广。但是,刺杀秦王政其实并不稀罕,秦一统天下之后刺客还是一拨一拨地出来,荆轲为什么重要?
“荆轲刺秦”这个故事被误会就误会在了把荆轲当成了一个逞匹夫之勇的刺客。“刺秦”的过程非常精彩。“图穷匕首现”,荆轲“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秦王环柱走,取剑,断荆轲左股。刺秦不成功,是因为荆轲功夫不好?关于荆轲的武功,太史公前面的铺叙里其实已经说了,荆轲很好,根本不用怀疑。刺秦的关键,在于这句话: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刺秦的目的,首先是要挟持秦王政,秦燕和谈,燕国能生存下去,是最首要的。退一步,就是刺杀秦王政,乱起于内,而使秦无心于诸国。这两点,其实都说明了太子丹并不是政治弱智,秦赵长平之战之后,合六国之兵都未必能克秦。燕国的生存,取决于秦的态度,刺秦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让秦王政与燕国约契。正是因为荆轲要生擒秦王政,才事败。荆轲此行所负的两点使命,都未能达成。
《刺客列传》开篇为“曹沫”,结尾则为“荆轲”。一个成功,一个失败,看起来是人事,实际上是时势。“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刺秦,必死无疑,秦燕约契,荆轲也难生还。荆轲列传的结尾太史公如此写道:
“於是秦王大怒,益发兵诣赵,诏王翦军以伐燕。十月而拔蓟城。燕王喜、太子丹等尽率其精兵东保於辽东。秦将李信追击燕王急,代王嘉乃遗燕王喜书曰:“秦所以尤追燕急者,以太子丹故也。今王诚杀丹献之秦王,秦王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其後李信追丹,丹匿衍水中,後五年,秦卒灭燕,虏燕王喜。煜其明年,秦并天下,立号为皇帝。”
刺秦胜败,关系天下。“荆轲列传”太史公如此写法,大有深意。
刺秦故事发生的前提是,不刺秦,燕必亡。换个角度,刺秦是使命假使完成,即有两种情况。一,荆轲挟持秦王成功,秦燕立契,秦国最终会不会背约?如果背约,秦国的报复恐怕会更猛烈。以战国的形势来说,指望虎狼之国的秦与弱者媾约,太子丹的策略实际上有些异想天开,但是起码能维持一段时间。二,荆轲刺杀秦王政,秦国是否会内乱,诸侯是否敢合纵以抗强秦,即便合纵,又有几分胜机?我认为这是下下策,如果刺杀秦王,以秦之暴,恐怕燕王室尽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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