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乐是人的基本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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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乐是人的基本乐
文/潘海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人之所乐,莫乐如此”这句古话。
唐代诗圣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776-826年),写在一千二百多年前《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中的这一醒世恒言,把人间乐事之最高境界定格在“男女交接”,足见中国古人对于人类性福快乐的高度推崇。
无独有偶。美国哲学家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1898-1979年)显然同意白行简“莫乐如此”的观点。但是很可惜,他没有直接读到中国唐代的这篇伟大辞赋。所以,马尔库塞就在对弗洛伊德思想的哲学探讨中,认同了后者的“快乐原则”理论,并且力挺“性的快乐价值”。
在《爱欲与文明》这本标志着马尔库塞思想发展的重大里程碑的书中,他以极为明快的语言指出:“性欲的主要内容是在肉体的若干区域获得快乐”,然后他斩钉截铁地为此总结:“这是为快乐而快乐!”
特别可贵的是,马尔库塞把弗洛伊德的“爱欲本质论”与马克思的“人类解放论”相互结合,别开生面地提出了“爱欲解放论”。他说:“由于受快乐原则支配的无意识是先天形成的,因而更能体现人的本质。”
探讨人的本质,是马克思人文学说的重要内容。而在马尔库塞的“爱欲解放论”中,人的本质已被高度浓缩,浓缩成简单的四个字:“追求快乐”。为此,马尔库塞就进一步提出了“非压抑性升华”的观念,即:“性冲动,在不失其爱欲能量时,将超越其直接的目标,而且通常还使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环境之间的非爱欲甚至反爱欲关系爱欲化。”
如此,一切都能爱欲化了,那么性快乐当然就是“人之所乐,莫乐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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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宋书功:《中国古代房室养生集要》,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1年3月。
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