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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书商报2007年6月22日 第1365期 头版头条
数字出版系列报道之二——误区篇
认识误区犹存
出版何处破题
商报记者
任殿顺
一些经常登陆中国出版网(www.chinapublish.com.cn)的细心读者会发现,首页上有一项名为“你认为数字出版对传统出版业的影响如何”的网上调查。在“数字出版将取代传统出版”、“二者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二者将各自独立发展”和“二者之间没有影响”四个选项中,有40.82%的参与者将票投向“数字出版将取代传统出版”。
现在说“数字出版将取代传统出版”,或许有危言耸听、言辞骇人之嫌,但如果说“数字出版必将冲击传统出版”,多数业内同仁会表示赞同。然而,转型中的诸多忧虑、迷茫,又让传统出版面对冲击时显得畏首畏脚。中国出版业,只有正去除掉认识上误区与错觉,才能以积极的姿态去迎接这场历史变革。
数字之“筐”究有多大?
在不久前召开的方正数字出版产业峰会上,记者把提前准备好的小纸条递给了多位与会嘉宾,纸条上只有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数字出版?答案五花八门,甚至大相径庭:有专家表示,出版过程中任何环节使用数字手段的行为都属于数字出版;有的则认为,只有内容呈现数字形式、传播手段运用数字途径、市场营销结合数字手段的出版行为才能称得上数字出版,其中尤以第一点和第二点为衡量数字出版所必备的条件……
“数字出版就是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200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课题组副组长、主报告执笔人、中国出版研究所数字出版研究室副主任张立用这个形象的比喻阐述了他对数字出版最新的理解,“在出版业发达国家,鲜有人提及“数字出版”(digital
publication)一词,而代之以“内容产业”(content
industry)。”
“泛出版时代”的到来,意味着广电、出版、文化等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数字出版概念的“大而泛”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与之形成反差的,是传统出版单位对数字出版的认识却相对局限。一些出版社简单地将“出版数字化”等同为数字出版,狭隘地认为电子书是数字出版唯一形态,IPTV、动漫、网游、手机彩铃等构成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相当比重的数字出版形式,认为和传统出版单位丝毫无关。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数字出版已经画了一个大圈,出版单位首先要做的,就是放开视野,按照数字时代产业发展的逻辑去规划自己的未来,像我们熟知的光盘、电子期刊、电子书仅仅是冰山之一角,数字出版有着广阔的领域等待着出版界去拓展。
技术商无意染指内容?
出版社有内容优势?
一些出版界有识之士疾呼,在数字转型时期,传统出版单位更要重新认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优势,所有的转型设计,都要围绕核心竞争力去构建。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学院新媒体研究所教授周澍民认为,在海量信息时代,选题策划和编辑加工这一出版社的核心竞争力就会体现出来,只有经过精心甄选、加工的内容才会脱颖而出,出版社可以专注地做好这些工作,并重视获取作者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转型中为自己“定好位”。
出版社是数字出版不可或缺一环?
数字出版是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但与出版业发达的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当前正在上演的这场变革是由IT公司、互联网企业在主导,这也是导致传统出版社积极性不高的又一原因。不少出版社认为,哪怕将来只做内容,出版社也是数字出版产业链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没有意识到现代的传播技术正在重组甚至颠覆着传统出版产业链,让出版社由现在的“强势”地位变为“从属”地位。
北京一百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的一席话让记者至今记忆犹新:商学院里的第一课就讲到,做火车的老大,从来不会是做汽车的老大。在行业转型时,传统出版业应该考虑的是如何选择最好的数字出版实现商(或称数字出版技术提供商),而不是自己去做数字技术开发,这不是传统出版业的特长。
(链接:“数字出版系列报道”之一——现状篇《数字大潮拍岸 出版缘何彷徨》参见本报6月15日第1版,系列报道之三——出路篇将于近日刊发,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