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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用公众人物的标准要求网红吗?

(2016-04-20 08:18:51)
标签:

杂谈

分类: 文化


因为在发布的《papi酱》系列视频中时常爆粗口,其作者papi酱被广电总局勒令整改,要求去除粗口之后才能重新上线,对此papi酱通过微博回应,称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辞与形象。”


《papi酱》系列暂时被下架,和前段时间遭到同等待遇的《太子妃升职记》类似,都被广电总局认为内容存在有“低俗”成分。但《papi酱》系列的整改,应该会容易得多,删除掉粗口,或者对实在避免不掉的粗口进行遮挡音处理,并不会影响到视频内容的观赏性。


粗口是内容创作的必需元素吗?有人认为,如同昆汀的电影一样,如果没有粗口和血腥场面,电影的魅力就会缺失不少。但昆汀的电影,是在有分级制度的状况下才创作出来的。在互联网内容离分级还很远的情况下,自媒体作者有必要对自身定位做及时的调整,以适应更大的粉丝群。


《papi酱》系列的看点,在于作者对社会生活准确的观察与提炼,以及在价值观方面的整体正确,再加上高劳动量的剪辑,才赢得了网友的喜爱。如果说在成名之前,要增添粗口来加快视频的传播速度,迅速实现“出位”的效果,那么在走红之后,则没有必要继续使用粗口,毕竟,粗口不是其视频内容的主要竞争力,况且,年龄小的受众在看到带有粗口内容的视频时,确实也不合适。


在成名之前,网红的粗口尚可理解,或是个性使然,或是为内容加点料,都暂可归类于“兴趣爱好”,没有必要上纲上线进行批评。但如同在广场上发言不能等同于在客厅中发言一样,小圈子范围的粗口,所带来的坏示范效应也小,而一旦拥有了上千万的粉丝量级,以及单个视频网站数百万的订户,网红就具备了公众人物的属性,此外,在拥有了商业投资、准备对产品进行长线发展的时候,也应遵循一些社会良俗。


维护网红说粗口的权利,从社会规则的层面看,是站不住脚的。换成别的什么娱乐圈明星,哪怕在社交媒体上说一句粗口,都会引来上千上万人的口诛笔伐,周立波、刘翔、韩红、那英等等,无不因故意或无意说出的粗口,而遭到舆论批评。管理部门要求视频内容下架,有着他们的逻辑。而对于网民来说,支持或不支持粗口,也要有自己的判断与立场,不要觉得,广电总局把《papi酱》系列下了架,就要支持网红继续在节目中爆粗口,这是两个事情,要分别看待。


网红经历了几代,从芙蓉姐姐、罗玉凤到现在的王思聪、papi酱,网红的定义、形象以及价值,其实在内里都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早期的网红早已明白,借助审丑是没法延续自己热度的,所以芙蓉姐姐专心去做公司、靠减肥成为励志人物,罗玉凤成为某新闻客户端的主笔,这为网红成名之后寻找立足之地提供了范例。当然,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网红,有一些是被动成名,没有依赖炒作一夜成名的意识,他们是被发现与被需要的一个群体,正是因为如此,新网红们才应该有信心,在内容为王的大趋势下,仅仅通过产品或作品,就可以为自己赢来荣誉与利益。


不但舆论应以公众人物的标准来要求网红,网红自己也要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变化,以较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名人、明星凭借名声可以轻松获得利益,那么相应也要过渡一些权利,这是普遍共识。退一步说,粗口的确属于个体在面对不公现象、社会丑恶时表明态度的一种选择,但公众人物还是要慎重使用粗口,因为那样除了发泄情绪之外,并没有什么建设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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