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分类: 时事 |
韩浩月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创造性地将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了一套“大众信用征集系统”,并根据不同表现,为民众设立了ABCD四个等级。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高调宣称要“严管民风”,“管理大众信息,鞭策群众讲真话”,要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3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媒体将处在睢宁“大众信用征集系统”得到高分的民众形象地称为“良民”,的确,不欠银行贷款、不随便摆摊设点,不违反交通规则,不欠缴水电费,家庭道德观正确……像这样“表现优良的人民”不算良民算什么?但有一点需要质疑的是,谁给了地方政府为民众划分等级的权力?
以分数等级评价个人信用,国际上主要应用于金融领域,即便一个人因为信用不好影响到贷款难、找工作难,那也是来自社会或舆论给予的压力,而非直接来自政府的管束,睢宁以信用分数的形式给个人打分,并将手伸到私人生活领域,极有可能创造了一个国际先例。
按照《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及《睢宁县大众信用信息评估细则》规定,一个人只要闯了红灯就算是违反了交通规则,一个家庭没缴纳水电费即有损个人信用,以上两种行为均要被扣分,但谁来界定闯红灯是故意还是无意、没缴纳水电费是不是疏忽遗忘的?退一步讲,一个人违反交通规则和他有没能力还贷款有什么联系?信用只是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睢宁的做法无疑是挥起道德的大棒来锤炼公民的信用,这实在有点拿大炮打蚊子的荒诞感。
对民众打分,为民众分级,睢宁不仅是管得太宽,而且管得太蛮横,“一处失信,处处制约”,这种连座式的管理制度,等于为公民树立了标本,人人只有效仿之才能获得本该就属于自己的权益,而一旦违反其中一条,将会被列入“刁民”行列处处受制。有了这个办法,睢宁大可以用降低信用的方式,将“围堵党政机关、企业、工地、无理闹访、缠访”之人打入另册,哪怕这样做会剥夺公众正当的监督权、知情权。
政府煞费苦心制定了貌似公允的信用体系用于规范和约束民众行为,利用手中分配公共资源的权利作为交换条件,换来大家争做“良民”,实现了对民众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政府的确赢了,而忌惮信用被降的民众却输得一塌糊涂,最终“良民们”会发现,获得信用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放弃对政府的监督,否则很可能遭到信用征集体系的报复,成为二等、三等公民。
建立一个信用社会,不能只“管理大众信息,鞭策群众讲真话”,政府更应让自身的信息透明化起来,多讲真话,率先建立起自己的信用。政府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再怎么鞭策群众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