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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
在一次次出台各种限播规定之后,广电总局最新的限播意见较之以往更为细致,也更为严格。以往广电总局限播古装剧、限播外国动画片、限播涉案剧……多是在电视剧类型上加以引导和规范,政策出台后有的引起了不错的社会反响。最新的这次限播意见,是第一次对电视剧播出时间作出如此详细的规划,如果正式实施之后,将会对电视台的业务和观众的收视习惯都带来一定的改变。
中国的荧屏节目逐年在丰富,但电视剧仍然是支撑国内大多数电视台节目内容半壁江山的“主打产品”,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电视台,这个特征越是明显,缺乏节目的原创能力,缺乏购买大量内容的财力,使得电视剧成为填充荧屏最廉价也最实用的内容,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诸如《还珠格格》、《康熙微服私访记》等老旧电视剧曾长达数年占据各地卫视的原因。白天和晚间时段加在一起播出的电视剧不得超过9集,这意味着空下来的时间段面临着需要其他内容进行填补的需求。这段内容空白点会不会被电视台用来播放电视购物以及其他商业广告?这些广告的内容会不会因为电视台的审查放松而出现类似张家界电视台的低俗广告?甚至在无节目也无广告可播的情况下,荧屏要给观众呈现出一片雪花?这些都是限播集数后应当考虑的问题。
观众能不能接受电视剧集的短缺,也要引起广电总局和各地卫视的重视。作为一种最普及、最便利也最便宜的娱乐方式,看电视成为很多观众丰富精神生活的办法。数不清的欧美港台日韩肥皂剧,在专业人士看来的确俗不可耐,但毕竟也曾陪伴过观众打发了无数无聊的时间。如果限播电视剧集数后跟进的内容不能够令观众满意,将会造成观众不得已转向其他娱乐方式,这是观众的损失,也是电视台的损失。
此外,限制播出电视剧集数,会让本来就生存艰难的电视制作行业竞争更加激烈,连续数年电视剧产量超过13000集,但却只有不足一半的内容能够得以播出,进入黄金档的,更只有区区3000集,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限制播出电视剧集数后,电视台对电视剧的需求容量缩小,挤不上荧屏的电视剧往何处去?其中一些可能虽称不上精品但也有一定欣赏价值的剧集,难道制作出来之后就这样白白扔掉?
限播电视剧集数的好处是,可以为荧屏内容的多样化提供空间,但以硬性规定必须限制播出在几集之内,还是略显方法简单粗暴了些,不妨为电视台、观众和产业发展多一些考虑,出台一个慎重的、多方有益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