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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也是“病态娱乐”链的受害者

(2006-04-04 12:43:30)
分类: 娱乐

文/韩浩月

如果得不到香港政府部门的重视,香港演艺圈将举行一次大游行,以此抗议狗仔的偷拍行为。刚被肆意偷拍黎明,已经答应以受害人的身份作为游行的领队。2002年11月3日,《东周刊》因为刊发刘嘉玲被虐裸照引发冲突,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发动千人大游行。此后,香港明星与偷拍狗仔之间一直在不断擦出“火花”,无论明星如何东躲西藏、大发雷霆都不能阻止从暗处悄悄探出的偷拍镜头。是可忍,孰不可忍,在自家寓所被连续偷拍了30天与女友亲热的黎明,再次引起香港演艺圈公愤。不久前,香港保安局向立法会递交了《规管秘密监察或截取通讯的草案》,久被诟病的偷拍、偷听行为将被法律禁止,明星可从中受益,这意味着,如果狗仔不约束自己行为的话,可能会因为偷拍而坐牢。

只要是明星,都偷拍不了被的命运。明星也往往籍此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抱怨狗仔侵犯私人空间,剥夺自己的生活乐趣。只是这种抱怨是单方的,除了同行,明星很少得到外界的同情。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有必要牺牲自己的隐私,这是老生常谈的说法,也是娱乐圈生存法则被默认的一条。在普通读者看来,无论大小明星都是一件消费品,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在提供影音产品的同时,也提供八卦和花边来娱乐百姓。在明星和狗仔发生矛盾的时候,被同情的往往是后者。明星的强势身份使得他们可以在任意公开场合批评甚至扬言暴打狗仔,反过来狗仔却不敢对明星说一个“不”字,矛盾激化的结果就是以狗仔担当所服务媒体的替罪羊收场。做狗仔也是一个相当艰难的职业,早出晚归,昼伏夜出,奖金拿的不比别人多,压力却要重上不少倍。媒体在处理明星与狗仔矛盾时的态度也是暧昧的,首先承认偷拍不对,然后又含蓄地一二三四地说出偷拍有理,最后不忘历数一下狗仔的血泪史。不少媒体人也亲自上阵撰文为狗仔辩护。

追溯明星与狗仔的关系,会有一个有趣的发现,平时他们还是相处的挺融洽、配合的挺默契的,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水火关系而更像鱼水关系。按照流行的说法,明星、狗仔和八卦报纸就是吉祥的一家。动画片《猫和老鼠》中的汤姆和杰瑞,每天在一起东追西赶习惯了,一旦某刻找不到对方,另一方会很失落。明星就是猫,狗仔就是鼠。明星在谴责狗仔的时候,其实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这个群体究竟是把狗仔当成了朋友还是敌人。如果是当敌人的话,那干脆对狗仔敌视到底,发片、出书、人气低落的时候,也别把狗仔当“枪”使。别故作神秘钩手揽肩做戏给狗仔看,别把绯闻当成屡试不爽的宣传策略,目的达到再装得跟没事人一样。多少新人和即将过气的明星依靠狗仔的灵敏嗅觉成功上位,这个时候怎么没见你们对狗仔说一句谢谢?

在黎明被偷拍之后,有香港艺人呼吁读者“不要看这种新闻”。认为是读者的趣味才决定了狗仔的行为。这种说法等于是把自己放在了与读者的对立面,要知道,明星是左右不了读者的审美的,都乖乖进影院、买唱片,那不都成了明星的赚钱机器了?读者是不是也该呼吁一下明星“别让你们娱乐圈那么混乱?”人们在阅读明星私密信息时,通常有窥视和“审丑”两种心理,看明星出丑已经是当下最流行的娱乐了。八卦小报、明星绯闻、恶意炒作已经构成了一条“病态娱乐”链条,很多如黎明这样形象健康的明星不幸也坠落其中,这是不能避免的事实。谴责狗仔只是明星维护隐私权的方法之一,寻求界定明确的法律保护才是根源,期待相关法规早日出台,将狗仔行为规范在一定范围之内。也希望明星了解狗仔的苦衷,如果不愿被拍到,不妨将窗帘拉得紧些,再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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