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与春天
(2009-02-13 2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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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爱情贵族印度奢华波斯同性花园春天文化 |
分类: 【博览】之【咬文嚼字】 |
对于一部经典名著,每一名读者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它们体现了每个人的视角。越是内容丰富的作品,能够产生的分析评论也可能越会多样化。就我个人来看,我认为这部书至少有两个重大特点,正好呼应书名。
春天:爱欲生死
《花园与春天》是一本当之无愧的爱情故事,全书中有9段篇幅较长的爱情叙述。具体说来,在四个游方僧的经历中,讲到了也门富商之子与大马士革公主、波斯王子与巴士拉公主、阿扎姆王子与法令格公主、中原国太子与冒老人子女、尼姆鲁兹王子与魔王女儿;在罗马国王阿扎德·巴赫特的经历中则让珠宝商哈迦讲了他自己与柴尔巴德国公主和巴赫达巴公主的故事,以及阿塞拜疆商人之子的两段故事。
综合对比分析这些爱情故事,会发现一个特点:它们几乎都是一见钟情式的。尤其是四名游方僧的爱情,带有非常热烈的情绪,当然也体现出某种模式:一名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看见貌若天仙的美女,顿时神魂颠倒,不能自主,情愿为对方做任何事,也甘愿冒很大风险去解决对方提出的难题;而一旦失去所爱之人,则要么发疯杀人,要么奔走呼号、甚至企图自杀。
这样的热烈、热情和热爱,对于局外人来说,容易显得隔膜,尤其是我这类几乎从来不产生代入感的冷血读者。不过,考虑到四名游方僧被设定的年龄都是在青春期的开端(除了第三个游方僧的故事只含糊说是“在我年轻的时候”,别的都在十四岁或稍后),这是中国古书所谓的“年方知色而慕少艾”的美好年纪,生活刚刚进入一个既新鲜又敏感的阶段,人生最美好的自信、天真与热情还完好无损,这个时候发生一见钟情式的爱情,完全可以理解和接受。
对于十四岁或稍后的人来说,生活其实不那么复杂,一切都是鲜明和直截了当的;爱欲生死,这些对成年人来说很严重、沉重的话题,在他们那里显得举重若轻甚至有些随便,他们是热情奔放敢作敢为的,并带有生气勃勃的张狂、奔放和决绝;体现在《花园与春天》里,那些游方僧少年时代失去爱人就去杀人或自杀,确实是俗话说的“爱得死去活来”。相比之下,中国的《诗经》里“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式的克己复礼的爱情虽然缠绵但不热烈,一切都中规中矩、进退有度,连所谓忧伤都有所节制和极具分寸,那是年龄更大一点的成年人的爱情,带有算计和自控色彩,非常的温柔敦厚,很有美感但缺乏冲击力。
四名游方僧故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它们的结尾。每一个游方僧,在失去爱人的时候,都抛弃了从前的身份,无论他们以前是富商还是王子,是波斯人还是也门人,都选择了相同的道路——成为游方僧对他们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既是为了寻找,更多的也是一种自我放逐。而在长期寻求未果之际,他们又都选择了自杀,跳崖或投河。
这样鲜明与果敢的态度,只能属于青春激昂的年轻人。对他们中的一些较为激烈的人来说,要么爱,要么死。这很符合那个年龄的思维方式。而在成年人那里,爱与死是一条线段的两端,它们几乎是相反的。对成年人来说,爱只与生有关,它让生活变得更美好更有质量,即使失去所爱,也要自控和止损;死则是一个相对禁忌的话题,它是对生活的否定,与爱无关。
所以,排除回历纪年方式的影响,《花园与春天》也是一个贴切的标题。它讲述的这些把爱欲生死捆绑在一起的、青春逼人的、激烈的爱情故事,本身就发生在人生的春天甚至早春,它本身就隐含着青春期特有的残酷逻辑。
花园:华丽奢靡
但是,如果《花园与春天》仅仅叙述这么一些热情洋溢的爱恋,未免会成为粗陋浅薄的文本,后者在任何时代都不缺乏。以中国为例,从前这类故事叫宋元话本或明清艳情,现在换了称谓叫青春小说或都市奇情;不排除其中有少量佳作出现,但绝大多数都成就不高,平庸流俗到不堪,却偏偏喜欢自命时尚。
在爱情故事之外,《花园与春天》还贡献给读者大量值得回味的内容,堪称是一部丰富耐读的作品。首要的一点是对莫卧儿印度贵族生活习俗与文化的记录。由于作者米尔·阿门出身贵族世家,平生又多出入于王庭,他对贵族生活中的种种细节必然相当了解。这本书写于1803年,米尔·阿门本人在那时候已经处在晚年时期,但印度莫卧儿王朝要在1857年才彻底覆灭,他所叙述的这一切生活细节都属于莫卧儿王朝晚景。
米尔·阿门的文笔不能算非常细腻,叙事通常比较简洁,偶尔涉及到描写,往往也只是几笔带过,但经常寥寥数语之间,就提供了关于当时贵族生活中饮食、居室、服饰、市集、商贸、宗教、宫廷礼仪、典章制度等多方面的信息,简直可以当作野史看。尤其是第二个游方僧(从前的波斯王子)去寻找巴士拉公主那一段,一顿仓促应制的便饭列出35道菜肴。饭后又是一套故事。洗手用的是金脸盆,嚼的槟榔装在“镶嵌得很精细”的盒子里,槟榔包“用金纸和银纸包着”,辅以茴香、槟榔籽、丁香花和小豆蔻。凡此种种,无形中显示出当时印度贵族生活的奢华与奢靡,对各种细节都极其讲究,极尽铺张之能事。
这部书同时涉及到丰富的伊斯兰教知识。从念、礼、斋、课、朝这“五功”,日常礼拜的时机与细节,以及主麻日的一些活动,都有提及。清真寺更是第一个游方僧爱情故事的一大背景。甚至连书名都带有浓重的宗教意识。在后记中他解释说,该书写成于回历1217(公元1803)年;而在阿拉伯语二十八个字母中,每个字母都代表一个数字,代表1217这个数字的字母,正好拼写成“花园与春天”这个词组。
米尔·阿门在文字中注入的宗教内容应该是有意识的,故事中屡次出现异教徒改宗伊斯兰教的情节,甚至有直接辱骂印度教大神罗摩的言论。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花园与春天》带着明显的穆斯林视角,他看整个世界是作为真主所创造的人这一角度来看的。这方面的内容,既存在严重的局限,也较为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穆斯林贵族所普遍持有的某些思想,以及穆斯林和印度教徒之间存在的种种宗教矛盾与仇恨。鉴于这本书是公开出版的,又作为名著长期流传,可以想见它会有什么影响。从这一点追索下去,后来英属印度独立之后,印巴分治似乎更容易被理解。
作者很多时候提到伊斯兰教的各种细节和情节,也许是企图宣扬教义,但有时候起到的效果也许超出了他本人的预期。四个游方僧为了寻找失去的爱人,历尽艰辛却长期没有音讯,于是觉得生活失去乐趣,打算自杀了此残生。在最后关头,米尔·阿门安排真主的使者出来拯救了他们每一个人。这个重复出现的使者,当然是宗教神话中人。然而这一情节和游方僧的自我放逐联系在一起考虑,更多地带上了救赎的色彩,宗教在这里成了“救赎”的手段而不是“救赎”本身,它的光芒几乎被“救赎”这一主题完全掩盖。
《花园与春天》同时也是在印度、阿拉伯和波斯文化综合作用下催生的产物。作为印度人,米尔·阿门写的这部作品自然会带有深刻的印度烙印,虽然书中的各个故事被安排在不同国度和不同场景,但那些人的举止和生活细节都带有明显的印度特点。罗马国王阿扎德·巴赫特的经历中,珠宝商哈迦的曲折遭遇几乎可以类比于《一千零一夜》中辛巴达航海故事,虽然后者更具有奇幻色彩,可是哈迦的故事似乎表明:人心险恶,人性复杂,生活中的遭遇有可能比虚拟的奇幻故事还复杂。同样也是这个哈迦,他对女扮男装的大臣女儿爱慕依恋到痴迷程度,甚至愿意把全部财产交给她,说是要收她当儿子(现在管这种父子恋类型的同性爱人组合中的大龄方叫“糖爹”)……并不惜追随她远赴罗马,最后真相揭露则失望沮丧乃至破口大骂——这一切都透露出明显的男风爱好,这无疑是波斯文学、特别是波斯诗歌的影响(有些激进的波斯文学研究者认为“波斯文学史就是一部同性恋史”,风传德黑兰大学一文学教授持此观点前不久被除名);好在哈迦被描写成内沙浦尔(波斯名城)人,他在频繁结婚的同时保持对俊俏清秀男人的这种嗜好看起来就不显得突兀。
实际上所有这些方面,都证明《花园与春天》是一部贵族文学。且不说主人公非富即贵,仅看故事中包含的大量信息,无论从生活、宗教细节还是文化影响等角度来看,都充满了莫卧儿贵族的情调,写得华丽奢靡、花团锦簇,最后还以皆大欢喜作结,呈现出一副喜气洋洋的景象,果然是花园春天百花齐放的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