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警察剽窃我文,猫成老鼠情何以堪
文/七犀鸟
Google是剽窃者的克星。
我的《和总理一起仰望星空》,9月4号发表在我的新浪博客和万科周刊博客上面。
今天,一个朋友告诉我,我的这篇文章被一位网名叫“我行我素”的温州警察剽窃了。朋友把Google以后的截图通过QQ发给了我。
本来,被网络上的朋友合法转载,如果注明原作者和出处,本人倒也不与之计较。可是,当我登录上这家伙的博客以后,却愤怒了。
这位老兄在9月17日晚上20点16分把我这篇文章篡改成《仰望星空,收获璀璨》,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
内容完全雷同。
而且,Google的搜索结果的表明,一开始,这个利欲熏心的警察“我行我素”还没有来得及把文章中的七犀鸟三个字去掉。
可是,当温州新闻广播李季留下以下言论:
您好,我是温州新闻广播主持人李季,您的这篇文章被我选为《沸腾音乐网》之〈空中梦想家〉的文章之一。节目播出时间本周六上午10点,重播为下午4点,调频94.9,中波666,欢迎在线收听,地址:mms://61.164.128.52/live(推荐使用暴风影音软件收听)。
他就把文章当众重要的证据去掉了,原来是“最为七犀鸟熟悉的是”被这位愚蠢的温州警察改为“最为熟悉的是”。
现在的警察修改证据是高手,该人的博客又放在温州本的服务器上,为防止这位警察同志篡改证据,特截图已作证据。
更为可气的是,当众多的温州网友对该文表示赞叹时,该警察竟然默认文章为自己所写,丝毫不做声辩,堂堂温州警察竟然做出如此下作的勾当,实在让人大开眼界!
警察是猫,本职工作应该是抓老鼠。
警察偏爱舞文弄墨无可厚非,可是如果扮演偷窃别人原创文章的老鼠,那简直是太可耻了。
《老鼠爱上猫》这部电影很好玩。
可是如果警察同志们都像这位温州警察一样,喜欢剽窃他人的文章,充当小偷的角色,那社会不就乱套了!
愤怒啊!
温州本来已经洗掉了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生产基地的臭名,没想到在2007年,又出现了抄袭别人文章的不良警察。
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Wednesday, September 19, 2007于FJ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