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维权故事(连载之2)
(2011-11-24 0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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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故事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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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意思”的是那次“中国教育学会某研究分会”和我开的“玩笑”。因为实在“有趣”,这里容我细说一下——
一天晚上,我收到一位素不相识的老师发来的手机短信:“尊敬的李老师,您本周去合肥作报告吗?我收到您作报告的会议通知,准备前往。不知准确否?请您百忙中回复一下,不知可否?”
我吃了一惊,赶忙回复:“与我无关。”我请这位老师把主办单位的联系电话告诉我。
过后我仔细想了想,曾经有叫“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某研究分会”的请过我,希望我能够参加合肥的报告会,为老师们作报告;当时,因为时间冲突,我便明确说我去不了。他们便表示理解。
会不会就是这家单位呢?
第二天我来到办公室,头晚给我发短信的那位老师把会议通知发到了我信箱里,我打开一开,果真是“中国教育学会管理某研究分会”举办“全国中小学德育创新与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报名”的会议通知。
通知上“会议日程安排”赫然写着我的名字和介绍,还有报告题目——
李镇西:成都武侯实验中学校长、博士、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新教育实验专家、中学语文特级教师、全国十杰教师、享受政府专家特殊津贴(基础教育界流传着一句话:“北有魏书生,南有李镇西”)。
主讲:班主任专业素养及班主任队伍建设——追求充满人性的德育
这段介绍不伦不类,漏洞百出。我从来就没有获得过“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全国优秀班主任”“新教育实验专家”等称号。还有我的所谓“主讲题目”也不伦不类,连文句都不通,纯粹是主办方的杜撰。
再看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是几个月前的日子。我的天!我根本就还没有答应要参加这个会,可人家已经把我的名字写上去了!
我不知道开会那天,当老师们得知我并不会到会作报告的时候,主办方如何给老师们作解释。当然,他们很可能这样解释:“本来李老师答应了要来的,可是临时遇到特殊情况,李老师不能来了,特委托我们向大家表示歉意!”
可老师们并不知道,我完全是蒙在鼓里的,被人家“绑架”了。
这将极大地损害我的声誉。在这之前,已经有过一些机构就是这样欺负我的。我不止一次接到老师们的电话或电子信件,问我为什么答应了要作报告可临时却变卦?
我拨通了头晚给我发手机短信的那位老师通电话,他说:“我曾反复问主办方,李老师是不是真的要来?对方很明确地说,已经确定了,肯定要来的,连李老师往返的机票我们都帮他订了!”
我的天,如此撒谎居然不脸红!
于是我马上在我的博客上写了一篇博文《质问“中国教育学会某分会”》:“请问‘中国教育学会管理机制研究分会’,你们对我有起码的尊重吗?你们什么时候给我订的机票?你们为为什么要欺骗广大的老师?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要求你们向我表示书面歉意,并在你们开会那天,公开向老师们说明真相,承担责任。否则,我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写完博文,我突然想,万一那位老师给我说的情况不确切或有夸张呢?于是,我按会议通知上的电话号码,以普通老师的身份给主办方打电话,问:“我想问问,李镇西老师是不是真的要来?”对方的答复果真是:“肯定要来的,你放心!”我一听,真的很生气,但我还是压抑着不满又问:“你们怎么能够这么肯定呢?万一李老师来不了呢?”对方说:“告诉你,李老师肯定要来的,连他往返的机票我们都帮他订好了!”我再也压抑不住我的怒火了:“我就是李镇西!你们什么时候给我订的机票?你们知道我身份证好码吗?”对方马上说让领导给我说,我说:”好,我等你们领导。”可等了一会儿,对方说领导不在。我估计是领导不敢接我的电话。后来我明确表示,你们必须在那天向老师如实解释清楚!对方支支吾吾,一句话也没说清楚。
后来真到了“那天”,果真有老师见我没来,便和主办方闹上了。次日《合肥晚报》还以《邀请名师讲学,名师蒙在鼓里》为题做了报道,并配了一副《挂羊头卖狗肉》的漫画。
尽管当时虽然非常气愤,真的动了打官司的念头,但最终也是怕麻烦,所以也没去追究,此事不了了之。
经常还有不少老师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要在北京、大连、北京、黄山、厦门等地讲学,因为他们都收到通知了,我说:“这些都和我无关!我根本不知道!”后来他们把这些“培训通知”发给我,我一看,主办方现在很精明了,他们在我的名字前,写了两个字:“拟请”。好像这样一来,就天衣无缝了:我也没有说一定要请你呀,不过是“拟请”嘛!但这对广大老师来说,无疑是一种误导,或者干脆说就是一种不露声色的欺骗。
为此,我又在博客上发了一篇文章《谢绝“拟请”》,郑重声明:第一,未经本人允许,请各培训机构不要擅自在通知上写我的名字。第二,如果要邀请我,请事先与我沟通。第三,本人谢绝任何培训机构“拟请”。
但这样的声明效果甚微,人家照样多次“拟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