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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深圳周天成见义勇为基金会老少年杂谈 |
深圳重奖"扶老少年"让"善良"贬值?
就在深圳益田村一个老人跌倒,无人出手相助,老人因此不治身亡的悲剧刚过去不久,罗湖区两位少年却以他们见义勇为的善良之举,感动了千万的深圳人。周天成、罗炜都是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高三年级学生。1月1日上午,两人途经莲塘国威路时,看到一位老奶奶跌倒在路边,满脸是血。路人见状,都不敢上去搀扶。他俩挺身而出,扶起老人,并把她送到莲塘医院包扎治疗,并为她垫付了医药费.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罗湖区教育局、共青团罗湖区委联合在罗湖区外语学校召开罗炜、周天成“助人为乐阳光好少年”表彰大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张振方亲自到场给两个学生颁发奖励,分别给与两人各1万元的奖励慰问金。
在见义勇为行为越来越少,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越来越隔漠的今天,深圳两位少年的热心行动的确具有很好的社会示范价值,他们的一次发自内心的自然施救,让整个深圳都为之感动,相关部门给他们崇高的荣誉甚至给他们每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应该来说对表彰少年英雄的行为具有非常正面的作用。
但是,也有人认为,给每人发一万元的奖金(这在深圳并不算多,但对学生而言无论如何还是一个大数目)让表彰效果走向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反面,让英雄少年们的“善良”贬值。因为此举把人们对此事关注的目光从英雄少年的高尚品质方面引向了对奖金的关注。少年们的英雄行动单纯而自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很“简单”,在这样一个事件上用两万元的现金去“鼓励”,显得夸张而不真实,甚至有几分斗气的色彩!
笔者以为,这是就事论事的思维模式,没有看清楚“扶老”背后的社会意义之所在。老人倒了扶还是不扶,不仅仅是个道德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个社会问题,2006年7日,江苏南京市,“彭宇案”,被老太太将彭宇告上法庭,后来彭宇被判赔45876元;2008年8月河南郑州市,“李凯强案”,支付老人宋某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因为类似案子,老人跌倒扶与不扶,成为国人遇到此类问题的尴尬,也是人们关注的法律和道德难题。就在不久前,在福田区益田村,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因无人扶导致死亡。
正如当地一位老师所说,面对一个老人,孤零零地摔倒在地上,他们所需要的,只是旁人一个动作,一个简单的搀扶动作。这个平凡的行为,蕴含着巨大的意义,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一个连老人跌倒了,都不敢扶起的民族,谈何崛起?
我认为这个事件可以追问的是另外的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会出现可怕的“好人没有好报”的现象?第二个是我们成年人应当从孩子的身上学习什么?
如上所述,我们很多见义勇为行为常被社会误会误解,甚至引发官司,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诚信的缺失,人与人丧失最基本的信任。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即使是救命恩人,我们不但怀疑他的动机目的,甚至还恩将仇报,向他身上泼脏水,借以讨价还价,以求获得经济补偿。这种现象最后导致做好事的成本越来越高,几乎所有的人都不愿做好事,不敢做好事,人人都以为多一事不如小一事!直到现在,在整个社会道德方面,出现坏人猖獗,正不压邪的可怕局面!
深圳重奖两个“扶老”的孩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我们当前成人社会冷漠人际关系的一种批判。用“金钱”奖励他们,并不是要以金钱衡量美德,用金钱勾兑善良,而是更加明确,更加突出地向社会表明,我们究竟在支持什么弘扬什么,同时也说明,我们无论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不能也不会让好人吃亏!而这些正是我们匡扶当前日下世风的基本之举,基础之举!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举世瞩目,成就辉煌,但是在社会建设和人文精神方面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如诚信的丧失,人情的冷漠,道德的滑坡等,并由此而造成众多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心理危机。深圳两位同学的事迹意义,不仅仅是扶起、救助了一位老人,也扶起、匡正着我们社会日渐衰微的良知、正义、慈悲、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