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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袭警案杀人案件泰安市公安局岱宗坊杂谈 |
泰安现实版“让子弹飞”的幕后案是什么?
据山东新闻网报道,2011年1月4日中午,山东省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经医院全力抢救,先后有2名警察、1名协警殉职。另有3名警察、1名协警、2名群众受伤。警察当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另一疑犯开枪自杀。
据泰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12月29日,德州市德城区发生一起杀人案件。2011年1月4日上午11时20分许,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刑警大队和岱宗坊派出所民警在协助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侦查人员到案件重大嫌疑人之弟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在民警亮明身份,准备入户时,突然遭到室内2名犯罪嫌疑人员隔着栅栏式防盗门开枪射击,将3名民警、1名协警打伤。随后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一辆过往汽车逃跑,并随之与公安干警展开激烈要做好战。
笔者以为,这是一次非常严重的袭警案,我公安人员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遭到犯罪嫌疑人的突然射击,造成了严重伤亡。应当说,这个事件即使是放在全国众多的袭警案中来看也是特别严重的一次,所以引起了全国的关注。作为个人,我对这次办案过程中英勇牺牲和受伤的干警们表示沉痛的哀悼和崇高的敬意!
但是,作为一名普通读者和作为一名记者,在读到这篇报道时也产生了一些疑问,比如报道中所说的“
这种新闻的处理方式,从专业的角度讲,肯定不会是媒体本身的失误,或者是记者不小心写漏了新闻要素。我个人认为,那个幕后的杀人案可能有一些不便透露的地方,或者说有一定的敏感性,警方可能考虑到透露出去会产生一些后果,所以在新闻发布会上故意使用了“朦胧”法,有意将之回避。
笔者以为,在如此严重的袭警案面前,没有必要对由头案件过于地保密。首先是由于案情重大,社会关注,你保不了密,你也不能保密,否则,整个案件就没法进一步向社会公布;再就是现代社会网络发达,你的案情中的任何疑点,全天下的网民都会关注,都会议论,你不能给大家一个说法,大家都会去“人肉”;其三,在这次袭警案中,多名警察英勇牺牲,全社会为之动容,如果我们在办案环节中出现一些本不该遮掩的情况,往往会影响民众对案情的判断,甚至对英雄的精神产生怀疑;其四是如果真的被搜索出一些“敏感问题”,会使整个案情更加复杂,无论是从警察破案还是案件本身的社会影响都可能会出现舆论逆转。所以笔者还是郑重建议当地警方应迅速公布由头案件的具体情况,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社会 猜测。
此外,笔者还以为,这次事件,牺牲的英雄们以生命为代价给我们的办案方式和方法敲响了警钟,对于嫌犯作案手段的残忍我们估计过低,以致于“敲门办案”,造成了不必要伤害和无畏的牺牲。而这种“估计不足”是因为办案技巧本身的原因还是因为上述的“杀人案”的案情误导了警方?这些真相,其实还应进一步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