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不能也患“节日运动症”
(2010-10-01 11: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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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节日病干部廉洁自律治理新官上任三把火 |
据大河报消息,9月15日,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向全省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治理“节日病”。9月29日和9月30日,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公室有关人员进行了暗访。暗访发现,情况较以前大大好转。但是仍有个别单位、个别司机和领导干部顶风违规违纪,使用公车接送学生。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对已经拿准的公车私用者公开曝光,对拍录的一些疑似公车私用的情况进行核查,查实者按顶风违规违纪严肃处理。节假日期间,暗访将在全省继续进行。
如果从有关部门的工作看,这则消息反应的内容无疑是大快人心的,因为现在的“节日病”的确太普遍,节日期间,公车私用,送礼请客的现象太常见,就像呼吸污染了的空气,吃污染了的蔬菜一样,人们早已习已为常,几乎没有什么“曝光”的价值可言。而就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有地方突然主动治理“节日病”,这当然是一件好事情,说明我们的反贪腐的决心尚存,治贪腐的方法还在创新。不过,这种治理就像对慢性病患者突然用猛药一样,其效果如何,的确有待检验。
我们治理腐败,是要治理“节日病”的这些表现症状呢,还要是治理病根呢?如果要治理症状,在节假日里曝曝光,吓阻吓阻,的确有一时的效果,但是如果要治理病根呢,只是指望在节日里举举拳头显然是不够的。腐败是一种现象,是一种结果,产生这种现象和结果的是一种综合因素,包括土壤,阳光,空气和水,它的根埋在社会的深层,如果不刨除这个根,不清除它耐以生存的环境,而只是在它的花枝上修剪治理,最后只会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反腐是一个老话题,我想,这些道理肯定很多人很懂。但是让人更担忧的是,我们的反腐工作会不会也患上“节日运动症”,就是平时的请客送礼见怪不怪,公车私用,天经地仪。一到节日,我们就提要治节日病,就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要动真格捉大鱼了,所有的领导干部都得提防着点了。这有点像是“躲猫猫”,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躲猫猫”,监督人和被监督人“躲猫猫”,在这场游戏中,有一个东西缺位,这个东西就是“常规的制度”。
其实,越是健全的社会,越是科学的管理,依赖的越不是一个单位的作为不作为,依赖的越不是临时的所谓的“创新异举”,它依赖的是稳定如常的制度,依赖的是一以贯之的行动,依赖的是科学合理的运作和监督的框架。所有有单位所有的人都在这个制度下工作生活,他知道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才是成熟的社会,成熟的管理,成熟的公民。反之,那些随时都可以变更办法,随时都可以创新举措,随时都可以采取行动的做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多动症”的表现,是不成熟的表现,是“拍脑袋”“拍胸脯”的结果,最后往往落得个“拍屁股”的结果!
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否定创新,也不是说要机械地执行制度;但是就我们现在一些单位的工作举措来看,的确有越来越严重的“运动症”的趋势。这种“运动症”成为很多单位,很多新的官员(特别是新上任官员)的一种工作方法。比如说“扫黄打非”,也不是今天才提出来,但是长时间没有管,“黄水”
我认为,这方面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因为人治而不是法治的结果!人治,就会因人而异,就会走马灯,就会上拍脑袋,下拍屁股,就会“新官上任三把火”,就会“后任不理前任账”,就会点子不断,主意不断,创新不断,就会。。。。。。而这些,都是“运动症”的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