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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几点,我们发现,其实这两门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一个是纯粹的娱乐,一个是充满目的性的交易;一个是偶然事件,一个是必然事件;一个受到了法律的追查,一个却被时间冲淡到烟消云散。让人不解的是,同样是风流韵事,为什么香港明星们的“娱乐”酿成了法律事件,而大陆明星们的“交易”却只是一个道德事件?
曾经,那些义正辞严的说我的一切做法是对演艺圈的一种伤害的“伪人哑士”们,此刻面对演艺圈的又一次“轰炸”事件,却都不得不缩起他们那一颗颗“高贵”的乌龟头,装聋作哑起来,也有的“知名人士”站出来,装模作样的振臂疾呼几声:娱乐圈确实需要反省啦!那个模样真是滑稽之极:娱乐圈现在才需要反省吗?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其实,道理我不用再摆很多,因为摆道理的人已有很多;抨击似乎更用不着,因为抨击的人也不少;幸灾乐祸的人呢?哈,的确太多了,因为那些伪君子们自己扇了自己一记无比响亮的耳光,真是快哉!
我早就跟大家说过:娱乐圈如果再长此下去,肯定还会有更大的悲剧发生,唉,只是我连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是如此惨烈的事件,而且这么快就应验了,本人在幸灾乐祸之余,亦感到人类的悲哀!!!
在此,我只想说的是:历史就是这样,谁想极力掩盖它,那么,真相就会暴露得越快、越彻底!
我很庆幸:“艳照门”事件让我之前所做的一切以彻彻底底的胜利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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