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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香港“艳照门”事件的扩大,曾经红极一时的偶像男星女星们都一个个露出“床上狰容”。
局外人,有人痛骂,有人指责,有人惋惜,有人力挺。
局内人,有人逃避,有人沉默,有人否定,有人承认。
但不管怎样,猝不及防间,青少年们的偶像碎了
大概没有谁会否认,这次事件虽然违法,让我们明确地知道了更多的“幕后新闻”,砸碎了娱乐界很多“青纯”的面具.它是一个法律事件,涉及盗窃,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涉及网络的不良传播等.但在我看来,法律意义其实是退居其后的,真正有探讨价值的是它所反映出来的道德问题,也就是说它更是一个道德事件.
我们的社会曾经在很多方面树立了偶像:比如
军人曾是我们的偶像,
作家曾是我们的偶像,
医生曾是我们的偶像,
哲学家曾是我们的偶像,
科学家曾是我们的偶像,
工程师曾是我们的偶像,
企业家曾是我们的偶像,
官员曾是我们的偶像,
教师曾是我们的偶像,
..... .....
---但是,这些偶像都被我们砸碎了.有的是自我摒弃,有的是时代使然.
在我们的新闻媒体和群体心理中,正在升腾的也如日中天的都是娱乐偶像们了.
电视娱乐化,才有收视率.
学者娱乐化,才会受关注.
报纸娱乐化,才能有卖点.
财富娱乐化,才会有生机.
于是,新闻在娱乐,专家在娱乐,企业在娱乐.娱乐成了很多行业的灵魂,有人甚至提出"娱乐则生,不娱乐则死"的"产业训条".有些电视媒体的办台理念就是"娱乐中国".娱乐制造了一批又一批偶像,这些偶像就像是印钞机一样,吸引来的是眼球,置换来的是钞票.
娱乐成为时代的关键词,娱乐明星成为时代的代言人.他们不仅代言工业商业银行业文化业,他们甚至代言农业和高科技产业.娱乐占据了媒体的中心,娱乐明星自然也成为社会的焦点,成为青年们的偶像.
你心中有偶像吗?常有人这样问我。我摇摇头,说,佩服的人有,但还不足以成为偶像。我们这个年龄不需要偶像,我们的偶像有时就是自已或者是父母亲。相信大多数成年人与我一样,心中是没有所谓的明星偶像的。但,我从没有反对青少年拥有自已的偶像,无论是哪个方面,包括娱乐人物.因为他们需要这些,就像需要“麦当劳"需要"汉堡包"一样,时代使然.
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没有偶像的民族也是可悲的.在我看来,娱乐明星占据时代的中心,造星运动成为社会是最引人关注的事件其是一件好事.时代不能为我们提供其它的偶像时,娱乐明星成为偶像本来就是一种弥补,没有明星制造出明星,更是对人们潜在需求的一种满足.
然而,这次事件,却突然间打碎了他们心目中硕果仅存的偶像,或者说打破了他们心目中的那盏明灯,他们有点恍惚,有点失真,有点无所适丛.有人说,明星也是人,他们应当受原谅,但我要说,人是肉做的,明星也是人做的,但他们是被瓷器包裹着的,瓷器碎了,他们的星光也就黯然了.一个人是这样,一个团体也一样.
打碎他们的黑手,好像是不法分子,好像是他们自已,其实都错了,是时间.即使没有人拍下照片,即使没有人盗出电脑里的照片,即使没有人报案,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事件总会在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被另外一批人引爆.千般遮掩,万种解释,总逃不过一句箴言---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
想想我们各个时代的偶像,多少就是自我葬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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