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议(八)
(2012-05-22 09: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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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南京华文权力楷体杂谈 |
分类: 学术 |
与通过血缘关系获得权力一样原始和经典的方式应该非暴力(或者成为武力)莫属。有趣的是,power本身具有强力的意思。如果按照时间(历史)线索,当血缘关系无法“满足”权力的自然获取,就会出现与之相伴的“暴力方式”。比如,兄弟相残、叔侄杀戮等历史故事,都会指向这种血缘——暴力的方式。公元1398年,朱元璋去世,因其子朱标早死,由皇太孙朱允炆即位。1399年,朱元璋的第四子朱棣以诛奸臣、清君侧为名,发动战争,三年后,攻下都城南京,即皇帝位。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在古今中外发现数不胜数的这种“烦人故事”。实际上,不仅人类,其他动物也存在这种“暴力倾向”——
有一年,我家里买了两只鸡——这两只来自不同卖家的鸡本来素不相识,也不存在利益关系。但是,当它们相处不久,一只体态强壮的鸡就突然向另外一只发起了攻击……后面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这只体态强壮的鸡就获得“领导”另外一只鸡的权力。
从根本上讲,暴力的方式是由于希望获得权力的主体在体力、武力占优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种“体力、武力”的优势,除了可以通过战争、杀戮消灭对手之外,还可以表现在给对手施加惩罚或者伤害,进而达到获得权力的目的。一些黑恶势力产生的初期,借助“体力、武力”的优势即可以让对手服从,建立自己对一定群体的影响力。同样,在日常生活中,丈夫常常通过威胁来获得妻子的服从,校长的意志通过惩罚手段强制实施,古代的牧师为了使信众服从他们所信奉的信仰,往往使用这样一种威胁性的预言:异教徒在来世将会面临异常的无法忍受的惩罚。这些都可以归结为“暴力的方式”。
获得权力,从另外角度去理解就是争取服从。因此,所有可以使对方“服从”的方式,都应该可以算作获得权力的方式。非常不幸,在这些方式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与“暴力——惩罚”相联系的:即如果你不服从,就会失去一些本来属于你自己的东西。比如,名誉、财产、自由等等。老板、校长、警察、法官、城管等社会角色的所谓“权力”,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因为这些形象与惩罚手段相联系。从这个意义上看,暴力的方式就是以剥夺或者威胁剥夺对方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的——你不听招呼就收拾你!
当然,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种权力的获取方式正在消亡或者转化为其他比较隐蔽的形式。暴力的方式受到了诸如法律等社会规则的挑战。至少在一些公开的场合,很少有人会通过这种方式谋求权力(鸡等动物可以除外)。但是,只要社会成员的“力量”对比存在差距,就一定会有人希望通过这种差距为自己获得权力。况且,所谓“社会规则”也不过是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实力博弈的结果(有关这个话题,本文后面会有交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