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断想(五)
(2010-08-02 1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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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行政效率研究者工作效率教育 |
分类: 学术 |
档案作为阶段性文件,无疑是一种管理现象。既然是管理现象,就可以采用“管理的境界”加以测定。在我国,对档案现象的进行系统地研究大约有七十多年的历史。在国民政府推动的“行政效率运动”中,出现了以“档案管理法”命名的档案管理研究成果。当然,那个时候的所谓“法”并不是现代意义的法律,更不是“以法制档”的开端,而是讲的一些档案管理的方法,是作为推动政府行政效率的一种方法。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应该将“档案管理法”归入谋事的范畴。
从当时的情况看,这些档案管理方法的操作主体应该是各级政府中的工作人员,这些方法的直接目的就是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也就是说,我国系统研究档案管理现象的初衷,是为了谋求提高工作效率。比如,当初提出的“文书档案连锁法”就是要将两个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将几个工作环节合并为一个工作环节。不论当时的研究者的主观愿望如何,这些“管理法”的客观效果都在于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当然也暗合了“谋事”的基本原则,即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问题程序化……。尽管这些研究的“理论水平”的今天看来可能还比较初级,但是,如果从“管理的境界”方面去考虑,应该说这些研究无论是“主体的确立”还是“客体的规划”都是比较“到位”的。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苏联老大哥的帮助下,我国诞生了以“专门研究档案管理现象”为生的群体,早年间的“档案管理法”也升级成了“档案管理学”,使档案管理“回归”到治学的范畴。由于有了专司其职的人员,几十年来针对档案管理的治学领域有了最大限度的扩张:从单一的管理程序发展为对各个程序的深度发掘,从单一的载体发展为多载体的广泛研究,从单一的国度发展为世界范围的联合,从单一的领域发展为“左邻右舍”的通吃。如果用“成绩巨大,前途光明”来形容这种研究的状况,应该说并不怎么过分。
然而,在繁华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深深的忧虑”。如果将这些忧虑归结到一点,则可以概括为这些“治学主体”并不满足于“治学”,而是希望对“谋事”进行干预。作为一种正常的心理状态,这种忧虑的合理性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管理不可能仅仅停留在“治学”领域,就事论事、纸上谈兵都不可能让任何的“研究者”满足;另一方面管理又是一种有特定主体的行为,简单地说,没有主体资质的“谋事”都不可能产生实际效果。因此,当愿望与现实出现距离的时候,忧虑就成为一种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