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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序

(2010-03-08 07:31:03)
标签:

档案管理

管理体制改革

中国

文化

分类: 出版

L的《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被一家出版社相中就要出书了。作为L的博士生导师,给学生的出版物写序几乎已经成为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可以说是一项作业。我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凡是作业一定要“独立完成”,因此从那时开始我写的东西就与一些大师和学者不同,即从来不与学生“共同创作”。

管理体制作为一种组织结构和制度框架,很难让“吃官饭”的人置之度外。就拿自己来说吧:我1982年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国家档案局工作。当时的国家档案局虽然冠以“国家”二字,但实际上与我们国家的许多机构一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党的”机构——具体地说,当时的国家档案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下面的一个局。到了1985年,中央一纸文件,国家档案局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国务院直属局——身处档案界的人们好象着实为这个“迟到的名分”欢呼雀跃了一阵;特别是在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对国家档案行政机构有了明确的“法律说法”之后,人们的“雀跃”瞬间变成了“蹦极”。而后来事态的发展却是那么的“意料之外”和“情理之中”,——1993年中央又发了一纸文件,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成为被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也就是中央办公厅)管理的下属机构。1996年我调入中国人民大学,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成为了一名“局外人”。这就是我亲身体会的“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片段”,它既不是“听说”更不需要去查考“历史文献”!

在上述十余年的“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中,自然少不了一些有关“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的议论、探讨和研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无非是“学者”的观点和“官方”的观点。简单地说,大部分学者似乎都认为1985年后的那个“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更加合理合法,更有利于“档案事业”的发展;而在“官方”看来,包括“中国档案管理体制”在内的管理体制改革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理论问题”,特别是在中央已经做出“战略部署”的情况下再“说三道四”,多少有些不识时务。也可以说,这两种观点就是我国档案管理体制研究中的“上下限”,几乎所有的“鸭子”都在这个限定的区域中“扑腾”。

L作为一名中国的学者,她对“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当然不会一夜之间让“鸭子”变成“山鹰”,更不可能超出我们的星球去研究潘多拉星。但是,通过对中国档案管理体制的历史追溯,通过对包括各地、各个层级档案管理体案例和现状的分析,通过对中外档案管理体制的比较,明确提出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应遵循的目标和发展思路,实属难能可贵。

相比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践和探索,中国档案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其研究还仅仅是一种初步的尝试。或者可以明确地说,如果没有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破局”,中国档案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其研究也许永远都在一种“尝试”之中。然而,就像任何人都知道自己一定会终老却没有立即“终老”自己而是去“尝试”终老的过程一样,“中国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意义也许就是在于“尝试”。因此,我需要向包括L在内的所有“尝试”者表示敬意,并且希望他们继续“尝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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