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认知
(2009-09-02 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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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生存方式可比性信息资源管理新教教派杂谈 |
分类: 学术 |
这学期在给学生开设的课程中有《中国档案职业状况分析》。说来有些奇怪,随着对职业问题关注和研究时间的加长,我的一种预感也不断地加强——那就是似乎“研究”被一些表面的东西所“蒙蔽”,进入了逐本求末的怪圈。在职业形态以及一些职业的“边缘现象”成为职业研究重点的同时,一些属于职业“本源”的东西渐渐被人们淡忘了。
在西方,人们对职业的认识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当时人们把工作看成一种“天罚”,甚至命名为“忧苦”,认为它是赎偿“原罪”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希伯莱人认为工作不仅是惩罚罪恶,还是人类生存的法则,工作是人类的义务,通过工作可以减消罪恶,恢复神圣和谐的世界。当时人们把除了农业生产以外所有从事工艺和经济性工作的人视为低贱者。中世纪基督教徒把手工艺和价格公道的商贩,看作正当职业,认为是上帝安排的天职。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以后,职业问题引起了社会学家们的关注。1920年—1930年美国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社会学家,对有关低级地位职业,包括随季节移动的工人、娼妓、酒(醉)后行窃者和职业舞女进行了调查研究;后来,扩大到对学校教师、女推销员、女侍者的研究。其他大学也相继开展对职业的研究,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包括大学的研究人员、医师、牧师等在内的专业人员。
根据我的理解,职业不论高尚还是低俗,都一定要其精神层面的东西作为维系的支点。比如,在宗教意义上,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所犯下的“原罪”一直传至所有后代,为此需要基督的救赎——人们的职业活动就是对这种“救赎”的回报。而在所有新教教派的核心教理中,职业被看做“天职”,是“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所有“职业人”的眼里,不仅有天赋人权和物有所值,恐怕还应当包括“神灵”的庇护和监督。就像有的时候,人们只有知道了在高台上“供奉”的不是自己的同类,才有可能产生敬畏一样,人们的精神必须有所寄托。
如果没有上述的“职业要素”,仅仅将职业作为一种取得物质利益的生存方式,那么,职业就有可能成为丛林法则的立论基础——在一轮接着一轮的弱肉强食中,“职业人”永远也不会得到心灵的满足和快乐。
还是把话题回到我们的“档案职业”。在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档案局请我为他们做一次关于档案职业道德方面的讲座。虽然我曾经注意过有关档案意识/道德的问题,但是,从来没有将这个问题进行单独的“梳理”。
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我查询了一下档案职业领域中对职业道德的要求和规范。使我震惊的是,在档案职业的领域中,只有1996年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上的“十条”《档案职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可以算作“明文规定”,其他的“规章制度”几乎并不存在。而在另外一个疑似“信息资源管理”的新闻职业中,从1945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国际新闻道德公约》、1999年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的《媒介伦理和自律》,到各国的《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及我国1991年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几乎涵盖了这个职业的所有层次,使“职业道德”真正成为“大众传播工作者和媒介机构遵循一般社会公德和本行业工作的专业标准,对其职业行为进行理性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公认惯例。
当然,大家可以认为档案职业与处于社会“风口浪尖”上的新闻职业没有太多的可比性。在这里,所谓“没有太多的可比性”无非是说档案职业还没有取得像新闻职业那样的社会认知程度,也没有像新闻职业那样的专业操作规范。如果这两个方面都不存在差异,那么,档案职业与新闻职业之间还是具有很多可比性的。换句话说,有许多职业相通的东西值得档案职业借鉴和参照——特别是在学界认为档案职业也疑似“信息资源管理”的时候。
我所关心的是,一个没有包括道德约束在内的“精神寄托”的职业及其人员会出现什么“情况”。那一定是非常无序和令人尴尬的结果——比如,一些利用者“众里寻她千百度”的档案文件,会出现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炕头上”,甚至出现在国外的拍卖市场上……这也许不是“耸人听闻”的故事,而是大家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此外,档案职业所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即是否真正存在“专业操作规范”的问题。如果这些“专业操作规范”只停留在“自然能力”的层面,那么这个职业就可能逐渐失去“职业的层面”。就像现实中许多“档案职业”人员已经成为“公务员”一样,档案职业作为专门领域将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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