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荣:国家监察委的设立使中国国家权力形成“四权分立”格局
(2018-03-31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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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委“四权分立”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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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荣:国家监察委的设立使中国国家权力形成“四权分立”格局
作者:刘向荣(南京市宁海分校)
中共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的召开,中国设置了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即国家监察委。该机构的设置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国家权力内部的分立,使原先国家权力内部的“三权分立”转变为“四权分立”。
讲到“三权分立”,大家一般想到这是西方的政治权力架构,实际上,随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加快,中国国家权力内部早已经存在人大掌立法、国务院掌握行政和法院检察院掌司法权这一”三权分立“。
如今,随着国家监察委的设置,中国国家权力内部的”三权分立“正在演变为”四权分立“,即人大掌立法权、政府掌行政权、监察委掌监察权、法院检察院掌司法权这”四权力立“。
中国的“三权分立”或“四权分立”与西方实行的“三权分立”是有本质区别的。那就是中国的这种权力架构是国家权力内部的分工与分立,“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显然这“四权分立”统一于党中央统一领导。而西方的“三权分立”这种权力架构明显地是三种权力基本平等也互相制约,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除非渎职,其任职是终身的。
2018年3月31日随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