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荣:统编教材七年级上册对郡县制源头的新叙述
作者:刘向荣(南京市宁海分校)
来源:两宁两京的博客
郡县制(“郡”大约类似今天省一级的行政单位,县或许类似于今天地级市或县一级的行政单位),是中国古代影响深远的地方行政模式。这种制度的源头究竟始于何时?人教版老教材(一标多本)和新教材(教育部统编教材)的叙述是不一样的。在学习老教材《秦王扫六合》一课中的秦始皇创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时,教师一般都启发学生把秦朝在地方推行的郡县制的源头追溯到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毕竟商鞅变法中有“建立县制”(仅仅提建立县制说明“郡”这一行政级别在当时秦国或许还不存在,秦国商鞅变法建立县制时究竟是否还同时存在“郡”一级的行政单位,有待研究)这一内容。然而,在学习统编教材《秦统一中国》秦始皇在地方推行的郡县制时,还能把这种制度的源头追溯到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吗?
答案是否定的。请看统编教材的叙述:统编教材第6课《动荡的春秋时期》有关"王室衰微“子目这样叙述:“春秋时期的社会处于动荡状态,西周的各种制度在春秋时期逐渐遭到破坏。一些诸侯国不再把土地分封给卿大夫,而是设置县、郡,委派官员管理,职位也不再世袭,由此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这样就使分封制逐步瓦解。”从上述新教材对郡县制源头的叙述,我们不难得出:郡县制源头无疑至迟要追溯到春秋时期,尽管此时地方行政单位的主体无疑应该依旧是西周的分封制,而且此时一些诸侯国设置的县和郡可能还不规范(县和郡的隶属关系究竟
如何?),也仅仅是后来郡县制的萌芽(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作为一种正式地方行政制度才得以完善)。
综上所述,教材编写对教师的教学是有巨大影响的。尽管老教材在春秋部分没有提及相关郡县制内容,教师没有从史学高度深究郡县制的源头,教师要负很大责任,毕竟“尽信书不如无书”,教师是最重要的课程资源,教师要源于教材,还要高于教材,开发课程资源。
当然不管什么原因,站在当下的教学,教师要及时纠正偏差,也即基于统编教材明确把郡县制的源头向前追溯了,在学习秦始皇于地方推行郡县制时,教师毋庸置疑要把郡县制的源头追溯到春秋时期,而非受老教材编写之影响,仍然把秦始皇于地方推行的郡县制源头追溯到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
2017年10月31日下班后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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