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女警冷月轻聆网上公布强奸案:该承担什么责任?

标签:
冷月轻聆强奸案女警德阳风声建国大业李冰冰诺贝尔王朔杂谈 |
分类: 时事杂谈 |
自称警察上网晒“强奸案询问笔录”的网友“冷月轻聆”将面临治安处罚。
冷月轻聆原帖部分内容
“女警察”发帖摆案情
2009年10月6日16时53分,网友“冷月轻聆”在天涯论坛发帖称,她是一名女警察。10月6日,她在派出所值班,有位大姐报警称,2个月前被人强奸(原帖为网络语言“QJ”),当天她负责做笔录。发帖过程中,她分多次把自己做笔录时了解到的一些细节一一披露,并感叹称“不问不知道,一问真是被雷翻了”。
此帖发出后,很快引起众网友关注。短短几天时间,此帖点击率超过14万次,网友回复多达1000余条。面对众多熟悉法律的网友的批评及质疑,“冷月轻聆”很快发起了反击。在反击过程中,“冷月轻聆”又“披露”了另外2起案件。争论中,有网友批评称,作为记录案情的警察,通过网络泄漏案情,伙同部分无良网友肆意嘲笑取乐,不仅不妥,而且涉嫌泄密。对此,“冷月轻聆”随后发帖反驳,称自己没有透露案发地及报案者姓名等信息,并不存在泄密。
网友对其“人肉搜索”后报警
争吵过程中,或许是为了说服网友并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冷月轻聆”甚至主动把自己男朋友的电话发在论坛中。随后,有网友连夜打电话或发短信表示“抗议”。
10月7日-8日,面对众网友批评及电话短信“骚扰”,“冷月轻聆”随后发帖道歉。然而,她的道歉并未能消除部分网友心中的怒火,有的网友开始对“冷月轻聆”进行“人肉搜索”。经过努力,网友发现其在德阳辖区上网,并据此认为“‘冷月轻聆’是德阳什邡某派出所女警察”。昨日,某网站德阳论坛版主莫非女士告诉记者,她在看到该帖后也非常生气。前日,莫非向德阳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莫非称,前日下午,“冷月轻聆”曾主动给她打电话,强调自己并非警察。交谈中,莫非感觉对方压力非常大。
“办案警官一直讨论到深夜,决定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只给予警告处罚!”昨日,德阳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德阳警方已把书面处罚决定书,交给了网友“冷月轻聆”。对于部分网友的疑问,德阳警方昨日进行了回应。
6日,“冷月轻聆”冒充警察上网发帖讲述“强奸案”相关细节,很快引爆网络论战。据德阳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相关负责人称,9日,德阳警方接到报案,随即展开了调查。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该网友只有26岁,系德阳市旌阳区人,属某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该女网友称,她从小就比较向往当警察,经常上网。当天,她是根据另一个帖子添油加醋杜撰的所谓“强奸案笔录”。接受警方调查时,她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改过自新。
在天涯论坛看到,冷月轻聆在“道歉申明”中称,自己杜撰“强奸案笔录”和自己最近正在撰写的小说有一定关系。“道歉申明”在网上公布后,得到大部分理性网友的原谅。
对此,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称,在虚拟空间发表言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该网友不是警察但冒充警察“披露案情”,继而形成网络公共事件,显然违法。此外,其披露的内容如果属实,同时还涉嫌侵犯相关当事人隐私,警方应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假女警冷月轻聆是哪个单位的临时工?
就对该帖子的观感而言,我不相信没有真正接触过询问笔录的人会将细节写得如此详细、如此“活灵活现”。我觉得,“冷月轻聆”即便不是警察,也应与警方有一定的关系:或者,她有亲属或熟人在派出所工作,她偷看了询问笔录;或者,她干脆就是没有正式警察身份的“合同警”一类——从知情者称“该网友是某单位临时工”来看,这种猜测的可能性显然非常之大。如此猜测属实,则以“并非警察”的表述来代替“合同警”的做法,就有糊弄公众甚至“转移视线”之嫌了。
如果你认为本文值得一读,请点击投票!谢谢!
http://yik.me/pic/10000127/10387-n.jpg
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