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教育新政惠及乡村教师
(2016-09-26 20:14:44)分类: 职业教育*考试指南 |
综合此间媒体报道,郑州市日前出台《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支教讲学,对于到郑州市乡村学校支教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奖励。
报道指出,此举旨在加大对乡村教师的支持力度。该项计划提出,城市学校招聘新进教师,应适时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并根据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每年安排城区学校在编在岗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乡村学校支教2年。到乡村学校交流支教1年及以上的城区教师,在支教期间按村委会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900元或700元生活补助。
同时,计划强调,对乡村在编在岗教师,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按村委会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元、500元生活补助。并且要求,此项补助不得冲抵乡村教师在各县(市、区)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乡村教师补助和乡镇工作津贴。
该计划还规定,在编制方面,《细则》明确,编制配置要向乡村学校倾斜。按照城乡统一标准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对人口居住分散的农村偏远地区、山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时予以倾斜。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悉,郑州市还将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救助帮扶方面,各县(市、区)要设立专项资金,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