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随笔杂文*人生感悟 |
且看老夫评判胡戈VS凯歌
回到新浪BLOG之HOME,但见门口站着的就是“馒头”,再点鼠标,好嘛,竟是成堆的“馒头”,看看,想想,忍不住也想凑个热闹,说上几句。
先说老陈,您犯不着为一个后生的“恶搞”而发火生气,如今这世界谁能不让谁说话?何况那些新新人类,经常搞一些并非有恶意的“恶搞”。更何况您本是公众人物,本来就应该是非任人评说。听老夫一句:不要跟一个晚辈较真儿,更不要去吓人家小年轻要打什么官司。
再说小胡,你在发挥你的聪明才智时要注意一下诸如版权及相关个人权益问题,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你陈伯伯是有权邀请你法庭上见面的,那时候就不像喝咖啡那么轻松惬意了。
您的轻率终于惹恼了影迷。我想,您真正在乎的并不仅仅是那只“馒头”,而是那无数拿“馒头”跟您说事儿的人。我看了许许多多网上留言,几乎没有一句对您有利的话。还听说小胡向您道歉,这更让我纳闷:这官司还没打您就输了。输在气度上。唉!后生可畏啊!
老陈,听老夫说句息事宁人的话:别打官司了,赶紧筹拍一部真正能够显露您实力和才华的影片吧!您一定知晓:在真正的艺术殿堂里,没有人会“恶搞”。相信那些见识多广且身手非凡的后生对真正的艺术是会尊重的,不管是姓张还是姓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