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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护送套牌婚车”值得商榷

(2017-02-24 11:53:17)
标签:

杂谈

​“交警护送套牌婚车”值得商榷

“交警护送套牌婚车”值得商榷


乔志峰


套牌豪华婚车迎亲,交警人性执法先“护送”再扣车。湖北宜昌一位新郎在迎亲时,迎亲车队的头车因涉嫌套牌被交警查获。在新郎家属和交警沟通后,当地交警人性化执法,先“开道护送”,迎亲结束后才扣下套牌车。为不影响新人拍摄影像资料,交警还避开了拍摄可见角度。(2月22日中国新闻网)


交警护送套牌车,被冠以“人性化执法”的字眼儿,显然是得到了一些人的肯定和赞扬。不过,我注意到网上的评论对此有争议,也有人认为交警的做法有违严格执法的要求,甚至有渎职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套牌是违法行为,这一点所有的人都承认。按理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套牌车的处置也应一视同仁。为何交警对其他套牌车“当场拿下”,对这辆车却给予了不同的待遇呢?很显然,这是不符合法律精神和执法规范的,很容易受到质疑。“交警护送套牌婚车”值得商榷,这种做法并非人性化执法,而是对其他大多数遵纪守法者的“不人性”,更是可能对依法治国的氛围带来一定伤害。


当然,此次涉及的违法车辆比较特殊,不是普通用途的车辆,而是婚车。在国人的思维模式里,婚丧嫁娶都是人生大事,应该享有一定的照顾甚至是“特权”,即便其有违规违法行为,只要不是太出格,也会对其有较大的容忍度。类似想法看似善良、大度,其实不然。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对任何人搞特殊化,更不能有弹性,否则有损法律的尊严和客观性,甚至可能导致执法者自由裁量权的人为扩大,进而滑入人治的泥沼。


也许有人会说,交警并没有放过套牌车,在迎亲结束后还是依法扣下车辆,无非是晚了一点,如此兼顾执法和人性化,应该是皆大欢喜,没什么不妥呀。实际上并非如此。套牌车是违法的,执法者遇到违法行为,理应第一时间予以制止,不能放任违法行为继续,否则后果难以预料。以套牌车为例,一部分是走私车、盗抢车,还有相当一部分系报废后偷运出来的旧车翻新而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果在继续行驶的过程中出了问题,交警该承担什么责任?


另外,交警先将车队“护送”至新娘所在地,接到新娘后又“护送”至婚礼举办地。说其“不务正业”或许有点冤枉,但在客观上确实浪费了一定的时间和警力,耽误了正常的工作。尽职尽责的应有之义,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否则“出力不讨好”不说,还涉嫌其他更大的质疑。执法需要人性化,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法律有温度,但必须保持最基本的权威和公正。


对于新郎及其亲属而言,觉得中途换车不吉利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无权干预正常执法、要求交警部门在迎亲结束后再扣车。结婚选用套牌车做婚车,原本便存在失察的责任。如果因为换车导致了损失,可以向婚庆公司等责任人进行索赔,而不能试图通过执法者的变通免除自身义务。这既是不负责任,也是法治观念淡薄的体现。如果打着结婚的旗号就可以让法律“网开一面”,法律岂非就成了任人揉搓的橡皮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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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播,乔志峰(ID:53909019)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7/0222/21/CDTLDICC000187V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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