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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树表白”煞风景
乔志峰
大年初二,天气不错,传说中的雨夹雪并未来临,反倒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好天气当然要出去转转,而最热闹的地方,自然非公园莫属。来到所在城市的人民公园,发现早已人头攒动,游乐场里孩子们的欢笑和尖叫声此伏彼起,广场上大爷大妈包括一些年轻人斗舞正酣,书法爱好者手持斗笔蘸水顺着石板一路写去……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喜庆和热闹劲儿。
不过,信步走来,却也能看到一些“不和谐的镜头”。比如,仍然有人乱扔垃圾,随手将餐巾纸或装食物的塑料袋丢弃;不止一位家长领着年幼的孩子在攀爬假山,让人远远望着便为其捏一把汗——万一孩子手软抓不牢或哪块石头松动,岂非危险?就在几分钟前,网上还曝出宁波动物园老虎撕咬游客的事情。只有人人都守规矩,才能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才能让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得到安全和保护。游客当自觉,公共场所的管理方也要有所作为。虽然现如今大部分公园都免票进入了,可必要的管理和安全防护还是不可或缺的。
沿着公园的环形道路往前走,忽然发现,前方一棵需两人环抱的大树树干上,赫然刻着几个大字——“我爱高超”。很显然,是有人将大树当成了“表白墙”,通过在树上刻字的方式来表达爱意。不知这些字是何时刻上去的,也不知道“高超”是男是女、是否看到了表白。如果他(她)此刻面对如伤疤一般扎眼的字迹,是会感到兴奋和幸福,还是会感到难堪和尴尬?是欣然接受对方的爱意,还是觉得对方文明素养不够而犹豫拒绝?
“我爱高超”这样的“真情告白”尽管透着爱意和温馨,却是不折不扣的不文明行为,破坏了环境、大煞风景。国人喜欢到处刻字,那是众所周知的陋习。何止国内的公共场所,很多世界著名景点甚至美国的自由女神像下,都留下了“XXX到此一游”的字迹。尽管此举对“XXX”并无任何好处,顶多是满足一下虚荣心,告诉别人“我来过”,可不少人依旧乐此不疲。早在2009年,常州一名游客赴台旅游时,在岛内北海岸知名的野柳地质公园的岩壁上刻下“中国常州赵根大”。消息不胫而走,引起轩然大波,社会各界对“赵根大”的谴责不断,网友称“丢脸都丢到台湾去了”。后来,赵根大证实他确曾做出刻字一事,并公开向社会道歉。
另据媒体报道,台湾名贵植物甚至变成了大陆游客的“留言板”。台湾台东知名景点“水往上流”植物园里的30株皇冠龙舌兰四、五百片叶片上,遭大陆游客以树枝等刻字留言,叶片上,有人写“河南省王刚”、“南京小素到此一游”,也有简体字写着“青山白云好风光”。植物园虽竖立着“不得践踏草皮”、“不得攀折花木”的警示牌,但某些游客视而不见,任意闯进铺草皮的花木区,攀折花木或者刻字,清洁工试图阻止陆客团闯入花草内拍照还曾爆发严重口角。由此可见,某些人的“刻字癖”有多严重。
实际上,通过刻字的方式来对异性表白,属于“刻字癖”的一个分支或“流派”,并不罕见。此前就有媒体报道,长春市93棵白杨树被人刻字。而细心的市民发现,93棵树上的字拼起来竟是一封上百字的情书。市民表示,这样的表白方式,实在是让人不能接受。相对于“我爱高超”,上百字的情书规模之宏大想必令人叹为观止,而对树木的伤害也更加触目惊心。你表你的白、你示你的爱,树木何辜,要为此承受破皮伤身之苦?
刻树表白,看起来很新奇、很有“创意”,其实这种行为却很恶劣。树木遭破坏,绝非一件小事。这不仅暴露了当事者文明素质低下,连爱护树木、保护环境的基本常识都没有,还涉嫌违法。如果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当事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轻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并责令赔偿损失;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只要满足“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等条件,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既然当事人的目的是表白,想必留下的有其个人或表白对象的信息,相关部门应对此查实后依法予以教育或惩罚。
表白很重要,毕竟事涉终身大事,搞得有创意一点也无可厚非。但过犹不及,如果过于讲究形式,千方百计制造轰动效应,反倒掩盖了表白的真正内涵。万一因此让表白对象感到不适,就未免弄巧成拙了。曾经有比较理性的女孩表示,绝不会接受另类的表白方式,因为她觉得这种男性或冲动偏激,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让人没有安全感。至于为了让表白显得与众不同,不惜做出违背公职良俗甚和法律法规的事情来,就更加等而下之,甚至是对爱情的亵渎。与这样的人交往或结婚,确实让人很不放心。
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分场合、讲方式,该公开的公开,该私密的私密,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为所欲为。现在的一些人,智商不低、财商也挺高,可情商往往不那么尽如人意,特别是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都有待提高。“刻树表白”之类煞风景的事情,还是别干了吧。
(所附照片,2017年1月29日大年初二摄于郑州市人民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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