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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变保险”的忽悠为何长盛不衰

乔志峰
银行内存款“被忽悠”买了保险,欲退款竟发现合同期为104年。刘女士在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保险产品,当时向刘女士推销保险产品的人称,刘女士连续5年每年交纳2万元后,能取走10万的本金和分红。刘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保险产品合同期长达104年。近日,刘女士想取回已交纳的10万元本金,但生命人寿保险告知刘女士只可取出9.8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西翠路支行承认刘女士购买的产品是其代理的保险产品。(9月18日《京华时报》)
一份保险,合同期竟然高达上百年,也难怪刘女士要感慨“这太荒唐了,入保时我38岁,怎么可能再活104年,我儿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孙子了。”难道所谓的保险,就是为了关心下一代甚至下下一代,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也未免太“人性化”了吧。并且,如果当事人想取回本金,就属于退保,只能按当前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退款,所以无法全额退款。很显然,自从轻信了推销人员的忽悠,当事人就已然被套牢。
刘女士回忆,当时向其介绍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穿着和银行工作人员一样,该女子将其带到银行贵宾室为其介绍产品,还为其演算收益,她是在银行里办理的业务,并且个人保险投保单上盖的是“中国农业银行万寿路支行”的章,“因为信任银行我才购买了这款保险产品”。其实,只要去银行办过事的人,可能都遇到过推销保险或理财产品的现象。这些推销员在银行里工作,穿的服装也显得非常正规,因此会让人们以为有银行的信誉来保底,可以高枕无忧。推销者说得天花乱坠,实际情况却往往不是这样,是投资都会有风险,一旦轻信推销、存款变保险,说不定就会给自己造成较大的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类似的现象不断增多,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要购买自己不懂的理财产品。另外,相关单位在进行推销的时候,也必须介绍清楚,不能只是鼓吹高收益,而对存在的风险避而不谈,否则就有违规甚至欺诈之嫌了。对某些行业的害群之马,必须及时清理门户,否则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而同时,作为合作单位,银行对此是否也有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管理的责任呢?毕竟事情发生在银行里,不少客户之所以购买某些产品,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这样的事情多了,对银行的形象和声誉无疑也会造成一定的伤害。
“存款变保险”的忽悠为何长盛不衰,成为银行和保险领域的常态?面对“保险合同期为104年”的奇葩案例,监管部门也应及时介入,一是要进行调查,查清其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二是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增强对类似行为的警惕性和免疫力;三是要排查银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不要让消费者去银行存款成为一场考验智商和定力的“危险之旅”。(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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