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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求助真实性要接受监督

乔志峰
四部委:个人发布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民政部等四部委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的求助信息,其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我们经常可以在媒体和网络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求助信息,里边有真实的,也有故意夸大的,甚至有严重失实的。比如之前曾经轰动一时的安徽省利辛县“女子被狗咬”募捐事件,经过调查发现存在造假。真相大白后,不仅让当初满怀感动捐款的网友很受伤,也再次伤害了社会诚信。
此次四部委出台的管理办法,对信息真实性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无疑是非常有必要的,为规范相关行为提供了依据。如果出现失实问题,信息发布个人将面临责任追究。如此一来,他们在发布求助信息时,就会审慎很多,不敢轻易夸大其词、弄虚作假。这其实对求助者和捐助者双方都是一种保护——前者规避了因发布不实信息所面临的风险,后者的爱心也有处安放、减少了“上当受骗”的几率。同时,发布者真正承担起责任来,也能节约大量的社会成本,防止乱七八糟的垃圾信息、虚假信息泛滥。
当然,个人发布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并不意味着相关部门可以完全放手、不需担责。要有一套完整高效的程序对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判定,以便及时叫停存在问题的求助,避免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在这方面,我建议可以参考网络辟谣的做法,由民政等部门牵头建立一个开放的相关网络平台,接受网友的监督和举报。而媒体和网站在刊发求助信息的时候也必须严把关、多核实,不要“听风就是雨”,更不要为了招徕眼球而刻意突出某些可信度不高的噱头。在传播手段日趋多样化、传播效率不断提高的今天,传播平台更要守住职业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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