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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婷获“三八红旗手”称号,有争议很正常

(2016-08-25 13:45:53)
标签:

杂谈

朱婷获“三八红旗手”称号,有争议很正常

朱婷获“三八红旗手”称号,有争议很正常


乔志峰

朱婷获“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中国女排里约奥运夺冠,国人无不欢庆同贺,而作为中国女排主攻手的河南周口姑娘朱婷,更是引来众人瞩目。连日来,河南省、市、县各级领导纷纷来到朱婷的老家,慰问英雄的父母朱安亮和杨雪兰。其中,省妇联做出决定,授予朱婷“河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同时授予朱婷家庭“河南省最美家庭”荣誉称号。郸城县委、县政府还给朱婷家赠送了“无坚不摧”牌匾,送去2万元慰问金。(824日《大河报》

重奖运动员,似乎已经成了不少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惯例。有的奖钱,有的奖荣誉,有的运动员甚至还走上仕途,担任了一定级别的职务。邓亚萍算是“先行者”,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蔡振华,也是乒乓球运动员出身。而类似的奖励或“入仕”,也常引发一些关注和争议,这次朱婷获颁“三八红旗手”也不例外。

我觉得有争议很正常,源于现在公众的监督意识提高了,更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来。因为媒体对相关事宜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报道,告知公众朱婷获得了荣誉,却并未透露更多的详情和细节。那么,她是否符合“三八红旗手”相应的条件?授予她“三八红旗手”称号是否经过了相关流程?这些都是公众最关心的。毕竟,荣誉称号不能随意被拿来送人。

更深层次的问题,则是公众一直以来讨论非常多的一个话题,就是该不该重奖运动员。体育的本质是快乐,比赛的精髓是参与。公众和运动员更应该享受比赛的过程,而不必过度纠结于比赛结果。否则,就容易陷入“金牌至上”和“锦标主义”的泥沼,把本该快乐的体育运动变得很累,甚至带来举国体制之类的畸形后果。

因此,运动员只要参与了比赛、只要努力了,哪怕没有拿到很好的名次,也完全没有必要难过,更没有必要痛哭流涕地有愧于这个、有愧于那个。取得了好的名次,也无须过度拔高,更无须重奖,以平常心看待就行了。在这方面,政府尤其需要转变观念,带头淡化体育奖牌的“含金量”,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大众体育中来。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中国此次为每块奥运金牌提供的奖励是20万元人民币,是排名倒数第四少的国家,尤其相比伦敦奥运会时开出的50万元“巨奖”,里约金牌“贬值”了不少。国家层面已经有了改变,地方政府也应与时俱进,对奖牌的价值进行重新审视,树立更科学的政绩观和体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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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http://newpaper.dahe.cn/dhb/html/2016-08/24/content_649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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