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管恶意锦旗!
乔志峰
送“不作为”锦旗村民被释放,警方或将变更强制措施或行拘。在看守所度过12天后,涉嫌非法游行、示威的四川绵阳三台县百顷镇村民冯勇军8月22日下午被释放。43岁的冯勇军是三台县百顷镇黄龙村人,因村里百顷水库肥水养鱼污染问题多年没得到解决,他和另外8名村民8月10日给百顷镇党委政府、三台县环保局送“不作为”锦旗时被警方抓获。(8月23日澎湃新闻网)
提起送锦旗,大多是为了感谢、纪念好人好事。但自从一位无锡青年给政府部门送了一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后,这种做法似乎就开始变味,甚至有沦为老百姓维权方式并泛滥成灾的可能。此前网上流传一个帖子,河北磁县的一个村六十多名村民为该村的支部书记送上了一面写有“违法乱纪先锋”的锦旗。该帖在网上引发热议,网友称看来送锦旗真要变成一种维权方式了。老乔认为,如果听之任之、任由这种不正常现象蔓延,必将严重影响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因此,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管锦旗行业,特别是要对恶意锦旗严防死守!
应将锦旗行业像开锁公司一样,列入“特种行业”进行管理。锦旗从业者必须先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查,有了相关证明材料后,才能到工商局注册认证。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应当选择有资质、信誉较高的锦旗单位制作锦旗,谨防“黑锦旗”从事服务。正规锦旗单位在制作锦旗时必须严格把关,绝不能出现“不为人民服务”、“违法乱纪先锋”、“贪污腐败能手”、“玩弄女性模范”等不怀好意的字眼儿,否则除吊销执照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群众制作锦旗必须实行“实名制”。凡制作锦旗,必须提供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实名进行登记。同时,还须登记制作锦旗的用途,即锦旗到底是送给谁的。锦旗送出后,须由接受者提供收到证明,送公安机关备查。不得持假证制作锦旗,不得转借他人证件或将自己的证件转借他人。否则将追究责任甚至跨省追捕。
明确专门的审核机构对锦旗行业进行监管。鉴于建立精简高效政府的需要,各地可暂由网络审核经验丰富的网监部门代管这些业务。应立即着手制订相关制度、整理出台锦旗“屏蔽词”,条件成熟后马上展开拉锯式执法大检查,严防死守,决不允许一个“违法乱纪先锋”之类别有用心的恶意锦旗流入社会。
欢迎订阅微信公众号“乔志峰评论”(qiaozhifeng000)
欢迎加微信869662393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6/0822/20/BV3N098Q00014SEH.html?f=bj_news#loc=31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