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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长集体学认豪车LOGO”背后的可怕逻辑
乔志峰
豪车伤不起,郑州公交车长集体学认豪车LOGO。近日,郑州公交三公司所属各公交调度室内多了一块“豪车标志识别图”展板。这是为了让公司4个车队的1700多名公交车长学习辨认豪车“LOGO”,遇到豪车尽量躲着点,如果碰上了,维修费用让人咋舌。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公交车长对于豪车车标的认识比较有限,宝马奔驰还能识别,但是玛莎拉蒂、兰博基尼等比较少见的豪车车标,几乎就没人认识了。制作这个展板,可以减轻公交车长们的压力,并提醒车长师傅们要谨慎驾驶。如遇复杂路况一定要避让这些车辆,尽可能减少与名车的刮碰。”(8月2日映象网)
这新闻看了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开车上路,理应安全第一、文明第一,难道见了豪车要尽量避让,见了普通车就能掉以轻心,刮碰了也无所谓吗?这叫什么逻辑!只算豪车的经济账,却忽略了不管是豪车还是普通车,里边坐的都有人,都是活生生的生命,这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吗?
实际上,现实中已经有类似事件发生。因为奔驰车太贵担心赔不起,遭遇刹车失灵的货车驾驶员王先生情急之下变道,撞向了一旁的教练车,才让货车停了下来。在福州市南二环路口发生了这样一起“撞不起”的交通事故,教练车损毁严重,好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奔驰太贵撞不起,所以我干脆撞教练车。“两害相权取其轻”,当然是利实现益最大化的原则之一。可是,当事司机只考虑了车的价值,却忽略了人的生命——教练车上也坐着人呢,万一真出了人员伤亡,你又良心何安?
当车祸后果尚不可预见的情况下,这位司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向教练车撞去。我估计,当事司机“宁撞教练车不撞奔驰”,不仅是出于“赔不起”的担忧,还可能有“惹不起”考虑。开奔驰的非富即贵,很多都是大人物,能不惹就不惹;教练车上的或许只是普通人而已,好对付。宁撞普通人、不惹“富贵人”,这就是某些人潜意识里的可怕逻辑。
突然打了个寒颤。假如司机遇到了无可退避的紧急关头,眼前一个城里人、一个(甚至几个)乡下人,他会选择撞谁?按照“宁撞教练车不撞奔驰”的可怕逻辑,他肯定会毫不迟疑地猛打方向盘,无情地将车轮从乡下人的身上碾过去。要知道,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因为户籍差别导致的“同命不同价”问题依然存在。曾经,安徽省肥西县骆大爷在儿子生活的杭州遇车祸身亡。老人在杭州已经生活数年,仅因未办理暂住证,保险理赔便按农村标准赔偿,与城镇标准相差40余万元。撞向“乡下人”,说不定能省很多钱呢。
如果说上述事件仅仅是个人行为,那么公交公司要求公交车长集体学认豪车LOGO,无疑就是“组织行为”了。在利害的考量之下,豪车和普通车立时被分出了轻重,人的生命也成了可以随意取舍的东西。这样的一种评判标准,怎不令人脊背上冒出丝丝凉意!但问题的可怕之处并不止此,更值得深思的是: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可怕逻辑?该改变的,或许不仅仅是某些人、某些单位的世故和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