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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证据”无法为童工猝死交代
乔志峰
童工每天工作11小时猝死,官方:无超时加班证据。一名14岁童工在广东佛山南海猝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企业日前已向家属支付赔偿款15万元。据此前当地媒体报道,童工家属称,死者每天工作时间大概十一二个小时,可能是工厂繁重的工作导致其死亡。佛山南海人社局介入调查,查证上述公司存在招用童工事实,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该局还称,经过调查,未有证据显示该公司存在超时加班问题。对于有网民质疑对企业的处罚偏轻,该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处罚是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4月24日中国新闻网)
14岁童工猝死,必定有原因。是疾病,还是超时加班造成,必须有个结论。如果是前者,值得同情;如系后者,无疑值得追问:涉事企业到底有多“黑”,对童工也如此苛刻?当地还有多少企业也在违法使用童工?很显然,承认了超时加班的存在,不仅会造成那些违规企业的“不安”,还会给当地的监管部门带来不小的工作量,万一由此牵出更多的问题和黑幕,或许还将面临究责的压力。
现在好了,“未有证据显示该公司存在超时加班问题”,涉事公司花钱消灾、赔偿过关;童工家属拿钱收声,不再较真;其他可能存在类似问题的企业长出一口气,不用担心“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相关部门也不必面对失职失责的质疑,还省却了无数麻烦……可谓是皆大欢喜、多方“共赢”。
可是,事实真是这样吗?“未有证据显示该公司存在超时加班问题”,问题就真的不存在吗?或许未必。未有证据,可能是确实没有超时加班,也可能是未曾发现,甚至可能是明明有证据却故意文过饰非、推卸责任。童工家属曾称,死者每天工作时间大概十一二个小时;此前有媒体在报道中有如下内容:“记者走访发现,至雅内衣公司的工人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钟头,加班更属于家常便饭。据工厂的工人说,他们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一天下来是很辛苦的。”媒体记者能了解到的情况,难道监管部门了解不到?凡事都要讲证据,而证据的取得,归根结底还是要靠监管部门去深入调查,并及时予以公开。假如监管部门对此重视不够,或干脆遮遮掩掩,证据或许永远都发现不了。
“没有发现”、“暂未发现”、“尚未发现”……类似的说法近年来颇受某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青睐,时不时就要拿出来用一用。号称“北京最牛夜总会”的“天上人间”被查后,北京公安称“还未发现有公权力参与其中”;嫌疑人在看守所突然猝死,家属怀疑其遭遇刑讯逼供,专家调查后作出结论:“未发现死者生前有遭受刑讯逼供的迹象”……另外,“XX警方称暂未发现谋杀证据”、“广西北海称暂未发现公务员考试泄题证据”一类的新闻更是频频见诸报端。
“未有证据”、“没有发现”、“暂未发现”、“尚未发现”之类的说法很是巧妙,似应归入“外交辞令”和“模糊语言”之列。这种“模糊语言”的好处,就在于“进可攻、退可守”——如果舆论不再深究、可以蒙混过关,“暂未发现”理所当然就会变成“永不发现”;如果舆论穷追不舍、无法搪塞,也可以见风使舵,毫不脸红地将“暂未发现”变成“经过努力终于发现”。
纳税人养着“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就是要让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啥事你都是“没有发现”、“暂未发现”,又何谈解决?说难听点,如此滑头的部门和官员,还要他们有什么用呢?并且,之所以总是“没有发现”,某些时候并不是源于水平不够,而是“不敢发现”甚至是“不愿发现”。
佛山南海是广东制造业重镇,有着大量的企业和工厂,当中不少系制衣、加工制造、酒店、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部分企业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和用工难,会使用童工。据悉,从4月25日起,官方将在南海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使用童工问题专项检查行动。这个专项检查是要动真格,还是为了应对舆论的危机公关?最好的证据,就是公开透明地处置此次的童工猝死事件。“未有证据”无法为童工猝死交代,更无法表达解决几已成为公开秘密的童工乱象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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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news.163.com/docs/99/2016042418/BLEIPF3D00014J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