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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
黑龙江枪击案死者曾多次上访,死后家属获“救助”。
据死者家属称,5月2日徐纯合喝了酒,带领母亲和3个孩子欲前往大连金州,车站安检人员认出了这对多次上访的母子,因担心其上访而不让他们上车,冲突由此而生,最终酿成轰动全国的击毙事件。这难免让人心生疑惑:上访者就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吗?仅仅是“担心”当事人上访,就拒绝其上车,法律依据何在?
还有一个细节细思恐极:车站人员为何能认出这对母子?是原本是熟人(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大),还是“上边”有交代,要对上访者“严防死守”,所以才事先掌握了其相貌特征?几年前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一则新闻:郑州市民袁树林被误列为高危上访人员。只要他一使用身份证,不超过十分钟警方必定出现。在解释老袁为何频繁遭遇“身份危机”时,张姓民警透露:“有可能是登记信息时出错了。”难道,上访者在相关部门那里都是“登记造册”,且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以防止上访为名对公民加以种种限制,是否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之嫌?
徐纯合为何上访?徐纯合家属说,徐纯合多次上访,就是想让政府把他的三个女儿安排到福利院,还把八旬老母安排到敬老院。有人说,徐纯合好吃懒做;而徐纯合的母亲则对媒体表示,徐纯合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肾炎、肺炎等疾病,早已丧失劳动能力,不仅没法照顾孩子,生活自理都很困难。儿媳则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也没法照顾小孩,这与徐纯合家属的说法一致。徐纯合到底有无劳动能力,应该不难鉴定。并且,不管他个人品行如何,老人和孩子都是无辜的,都需要帮助。现在,徐纯合通过自己被击毙“成全”了老人和孩子、达成了反复上访都未能实现的诉求,我们是该为他感到欣慰,还是感到悲哀?
“补偿”从何而来?家属收到铁路公安发来的一笔钱后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死者家属说,这笔钱说是补助而不是赔偿。补助和赔偿,含义相差很大。如果说是赔偿,就意味着公安承认自己有错。可是,叫“补助”就意味着没有一点问题吗?这么做或许并不仅仅是出于“人性化”,至少有那么一点息事宁人、平息舆论的考量。并且,这笔钱介于网友猜测的10万余元和30万元之间,不是个小数目,谁来出?以什么名义出?无疑,不可能私人自掏腰包,而是从公款里出。随意拿公款为自己擦屁股,征求过纳税人的意见吗?符合财政规定吗?截至目前,哈尔滨铁路公安仍未正式公开枪击案现场监控视频,这又是为什么?
恐怕徐纯合生前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也会成为轰动全国的“新闻人物”。从“上访”到“被击毙”再到为家人争取到“救助”,他走完了虽平凡却“跌宕起伏”的悲剧人生。而这位普通到甚至有点卑微的公民,他的人生历程中的某些转折和细节,实际上处处都刻下了深深的时代烙印。他的某些遭遇,并非他一人所独有,而是在其他一些人、一些事情上反复发生过,今后或许还将继续发生。由此不仅折射出民生维艰,更是再次提醒我们:依法治国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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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5-05-06/0619317980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