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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
武大学生斥工地深夜扰民,施工方:睡不着就多看书。发动机咆哮轰鸣,渣土车叫嚣着狂奔,城市的静夜,总是被一种喧嚣吵醒,惊醒了多少梦中人?武汉大学医学部研二学生小刘向媒体曝料,宿舍周边工地经常半夜施工导致很多学生无法入眠。该工地项目负责人回复称,已取得环保部门夜间施工许可,学生晚上睡不着就多看看书。(4月17日荆楚网)
睡不着就多看书,倒也是一句实话。学生们已经反复向相关部门投诉,施工却依然在进行、噪音依然在轰鸣。除了逆来顺受、继续咬牙坚持,可怜的学生们还能怎样?只是不知道,长期这样折腾下去,是会造就一批彻夜看书的“学霸”,还是让越来越多的人患上“神经衰弱”?当然,施工方才不会考虑这些,他们要的只是施工赶进度,只是争分夺秒赚钞票。
施工方振振有词,倒也并非信口开河。虽然《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因施工现场在居住稠密区的,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10:00——早6:00)、降低噪音,但人家夜间施工是得到了环保部门许可的,是有证的。换言之,即使扰民,人家也是“合法扰民”。怪不得学生的投诉总如泥牛入海,原来人家早就跟监管部门协调好了、达成了共识,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
环保部门为扰民施工开绿灯,倒也并非毫无依据。武昌区环保局管理站周姓负责人介绍,这种情况需要相互理解,中南医院内施工条件不是很好,按照法律法规,允许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同时考虑到和谐发展,要求施工单位“干两天歇一天”(一天:晚22点至次日早6点)。如此看来,环保部门分明是铁面无私、依法办事,其他人纵使利益受损也只能徒唤奈何。
可不管怎样,噪音污染是客观存在的,并且给周边学生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这就难免让人心生疑问:按照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相关部门应该优先考虑人的感受,把人的利益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为何现在看起来,他们所做的一切仿佛都只是为了“保证施工”,甚至不惜因此而要求人们必须“相互理解”呢?他们是否有所偏向,坐歪了屁股?
虽然法律法规确有“允许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规定,但有着严格的条件和要求,不能随心所欲。而在现实实践当中,管理部门却往往被赋予了太多的自由裁量权,能不能办、该不该办,无非就是他们一句话的事儿。不知环保部门能否公开一下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依据是什么,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质询?另外,“干两天歇一天”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为何不是“干一天歇两天”?
有网友质问:武汉市一半以上被查工地办有《夜间施工许可证》,属“合法扰民”。难道只要有夜间施工许可证,就可合法扰民?重点工程是否享有特权?由此可见,类似现象并非个例,而是较为普遍。这里边,是否存在打法律法规擦边球甚至利益勾兑、徇私枉法的问题?依法治国,必须确保依法行政、执法公正,决不允许打着法律法规之名行侵害百姓利益之实。公权部门的职责,是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睡不着就多看书”的俏皮话提供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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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du.163.com/15/0417/08/AND21HST00294M9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