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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岂能借“阴曹地府”催费

(2015-02-08 09:28:16)
标签:

房产

业主

阴曹地府

物业

物业公司

分类: 时评

物业岂能借“阴曹地府”催费

 

乔志峰

 

物业公司称将用“阴曹地府”形式对待欠费业主。“未缴费及拖欠物业费的住户,物业公司工人为你们服务了一年,不缴费的住户能对得起为你们服务的工人吗?凭你们良心,家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都是需要吃饭穿衣的……如不缴费,工人将用阴曹地府形式对待不缴费业主!大年三十去你家,谁都别想过好年!”近日,吉林市船营区银龙苑小区出现一则“另类”物业费催缴通知书,通知书一贴出,在居民中引起了热议。(27日《新文化报》)

 

我相信,物业公司出此下策确属万般无奈。业主欠费率达到30%,付出的劳动未能获取足额回报,物业公司正常运转肯定受影响。但无论如何,也不该公开放出“阴曹地府”之类的狠话——不仅无助于欠费问题的解决,还可能制造新的对立,反倒激化了矛盾。

 

既然享受了物业服务,及时缴纳物业费是小区业主的应尽义务。不过,有些业主拒不缴费也并非完全没有来由,他们可能对物业某些方面的服务感到不满意。当然,也不完全排除有的业主就是抱着随大流和“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试图逃避缴费。

 

近年来,类似的物业和业主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冲突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这其中绝大多数都不是单方面的责任,物业和业主可能各有各的不足之处。既然如此,最需要的就不是对立、对抗,而是要各自反省自我、妥善解决分歧。一方面,物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当成业主的服务者,而不是以管理者自居;要考虑怎样尊重业主、为业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而不是把业主当成了谋利甚至是“管理”的对象。另一方面,业主也要看到物业付出的辛苦,有意见可以提,也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如果都不缴费,物业干不下去了,小区谁来打理?相信谁都不愿看到这种局面。

 

解决物业矛盾,除了双方互相理解、加强沟通,假如问题严重还可以通过仲裁、起诉等法律渠道维权。在这当中,业主委员会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一碗水端平,充分考虑业主和物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小区的文明和谐。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5/0207/01/AHQI18N2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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