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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为“官员实名举报官员”解除后顾之忧

(2014-08-20 07:38:21)

怎样为“官员实名举报官员”解除后顾之忧

 

乔志峰

 

盘点实名举报官员的官员有的被调任有的丢性命812日,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实名举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原局长邵明立在金银花更名上有腐败问题。近两年来,算上这起举报,引起社会较大关注的社会各界人士实名举报官员案例至少已有29起,而“官员实名举报官员”是其中一部分,他们成了官场的另一道风景。举报者结果各异,他们有的达到举报目的,有的因举报吃了官司,有的为此丢了性命。819日《河南商报》)

 

官员实名举报,与普通举报相比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举报者的身份不是普通民众,而是官员;二是举报者没有“隐姓埋名”,而是选择了实名。这样的举报,无疑更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关注,其举报的事项往往也能有个说法。

 

官员举报,有其自身的优势。现在反腐的风声紧,贪腐官员也越来越谨慎、越来越狡猾,他们往往把自己的劣行隐藏得很好,还经常是团伙行动、官官相卫,普通群众很多时候明明知道当官的在腐败,可就是苦于抓不到真凭实据。而官员作为“圈内人”,无疑更方便看到真相,也更可能掌握证据。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如果愿意举报、敢于举报的官员越来越多,那些腐败团伙和贪腐窝案就有了被查处的可能。

 

官员实名举报值得提倡,这不是鼓励“窝里斗”,而是出于反腐倡廉和净化干部队伍的需要。不过,实名举报向来有风险。普通百姓实名举报后遭打击报复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实际上就连官员“亲自”举报,也常“没有好结果”,有的吃官司、有的丢性命。虽然这里边可能另有隐情,比如有的举报者本人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举报者恰恰在举报之后“出事”,还是难免让人怀疑两者之间有内在的联系。而某些极端案例则显示,举报人遭受残忍报复,正是被举报者或其亲属所为。并且,很多被举报者选择了“隐性打击报复”,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这个问题不解决,“实名举报”所带来的巨大风险恐怕会令不少人望而却步。

 

鼓励和提倡“官员实名举报”,一是要在干部队伍中弘扬正气,树立与歪风邪气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精神;二是必须有法律为之兜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当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举报人,一些有识之士呼吁多年的《举报法》或《举报人权益保护法》也一直没有出台。只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了,“实名举报”才能解除后顾之忧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4/0819/03/A3VVETUA00014Q4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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