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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太申报见义勇为”理所应当

(2014-08-05 06:45:47)
标签:

见义勇为

老太

理所应当

见义勇为者

社会风气

分类: 时评

“扶老太申报见义勇为”理所应当

 

乔志峰

 

东莞扶救摔倒老太车主被警方申报见义勇为。在东莞虎门滨海大道上扶救摔倒老太并为其撑伞等待救援的路虎车主程善道,获得网上赞誉一片。记者获悉,虎门警方目前正为程善道申报见义勇为,材料已递交至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84日《南方都市报》)

 

为扶老太的好心人申报见义勇为的新闻一经报道,跟此前其善举引发一片赞誉不同,这回引发了不少争议。有网友认为,扶起摔倒的老太,本属人之常情,是每个人都应当做到的,不该上升到见义勇为的高度来褒奖。有人甚至因此质疑:如果这也能申报见义勇为,那么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是否还要进一步失守?我认为这些质疑者的观点有失偏颇。

 

首先,根据201311日起施行的《广东见义勇为条例》第九条,鼓励公民采取适当、有效方式实施义勇为行为,其中包括“抢险、救灾、救人,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被扶起的老人当天与儿子儿媳意外走散,碰上大雨,一路茫然之下跑到了滨海大道,没想到突然摔倒,幸好得到程善道及时救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从法律法规上来看,为程善道申报见义勇为理所应当。

 

其次,虽然扶老太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但这并不妨碍其见义勇为的本质。其实,从理论上而言,任何见义勇为的行为都是值得肯定的,也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而现实当中,却并非每个人都能见义勇为,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这也就是为何各地要制订见义勇为方面的法规、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褒扬的原因所在。虽然很多见义勇为者图的不是奖励,更不是奖金,但无疑有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许和奖励,能够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人来见义勇为。对此说三道四、指手画脚,不仅无助于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提高社会的道德底线,反倒可能起到反作用。

 

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氛围不是等出来的,也不是指责出来的,而是脚踏实地做出来的,更是大家共同努力营造出来的。如果我们都能够像那些好人一样,为了做好事义无反顾,何愁社会风气不能好转?让每一个好人都有好报、让每一位见义勇为者都能得到充分的肯定和奖励,就能传递出温暖的“正能量”,驱散着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隔阂,改变我们的社会和生活。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4/0804/05/A2PHBP4V00014SE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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